台北花園公墓 福地Q&A
Q:台北花園公墓與其他業者有何不同?
A:台北花園公墓係台北市浙江同鄉會第⼀代鄉⻑本於飭終營葬之需,基於「⽣,我們同在⼀起;死,我們同葬⼀起」的設想,⼤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購買台北近郊的風水寶地,並予闢建之。台北花園公墓闢建完成後,由同鄉會與鄉親約定,於鄉親支付使用權利金後,同鄉會即提供由鄉親選定之墓地供鄉親使用。鄉親則按同鄉會所定之墓型規格與規定事項,自行選定承建之墓作,就墓基與所屬墓道予以興建。至所繳納之使用權利金,主要是用在墓園管理的各項支出,包括墓管人員之聘任與各項設施之維護,並無股息紅利之發放,誠屬非以營利為⽬的。
其他業者則以營利為⽬的,盈利將發放股息與紅利給股東。為此,必須聘任人數眾多的服務及行銷人員,進而需拉高陵園與塔位的價金;若人謀不臧或經營不善,均將陷入營運之難以為繼,其變數與風險相對較高。
Q:台北花園公墓有關墓基與墓道,其施作與維護之責任歸屬?
A: ⼀、取得使用權:依台北花園公墓闢建設置之重要函文與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可知:鄉親支付使用權利金,即取得所選墓地之使用權。
二、自主施作:同鄉會提供土地,以供鄉親就墓基與附屬墓道之興建;同鄉會就墓基僅作基本墓型規格的框架性規範,至具體造墓則係使用鄉親在此框架下的自主作為。亦即:使用者先自行選定建商,再依同鄉會所定墓型規格施作。
三、維護責任:墓基與所屬墓道之維護為使用家族責任,墓管人員則透過定期、不定期巡查與及時通知,以善盡墓園管理與協力之義務。若有發現墓基與所屬墓道有土石流失或建體壞損等現象,請親族及時維護、妥適處理,以確保先人或逝者安寧。
Q:台北花園公墓在土地資源、財務規劃與墓園管理委員會,未來宜作何調整?
A:⼀、土地資源:台北花園公墓之土地,依⺠國⼀○二年核發九個地號的土地權狀所示,其面積共計為326,846平方公尺。若依「台浙14昭字第1177號函」所示,已施工完竣面積為52,451平方公尺計,尚有274,395平方公尺之土地可資利用。不過,依殯葬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位在山坡之公墓,其綠化保留區需佔6/10。其次,尚有水源保護區之土地管制與限建等問題。基於此,太法建設於闢建時,即依山地狀況作最妥適之規畫,先將自然坡度30%以上,難以利用之區域劃作綠化保留區,其餘規劃八個墓區與禮堂等相關設施。未來除四、七、八墓區尚有利用空間,需善加利用外,綠化保留區亦應多加利用。
二、財務規劃:台北花園公墓與鄉親緊密聯繫,必須永續經營。花園公墓之墓地雖僅賦予親族使用權,也有起掘遷移後歸還之約定,但實踐結果幾與永久使用權無異,因而有「支出年年存在,資源反向年年減少」的性質,故需未雨綢繆事先做好財務規劃,始有助於永續經營。未來,不論是墓基或塔位的使用權利金,宜就公積予以設定,期使資源達生生不息之效。
三、墓園管理委員會編成:往昔委員多從理事會產生,未來宜考慮⼀定比例從親族中選任。有關財務規劃與墓管會編成,為形成制度宜以章程或辦法定之。
Q:目前台北花園公墓開放時間?
A:已採每周七天,天天開放。不論是例假或國定假日,台北花園公墓都為您敞開,歡迎鄉親您的到來。開放時間是上午八點半至下午四點半。若有變動,將於月刊刊載,並在永安堂門口公告。
Q:台北花園公墓墓園管理員現在有幾位?
A:台北花園公墓目前有二位管理人員,一位是朱君頤主任,另位是廖靜彥管理員。朱主任係浙江海寧人,從上海外商優退,對於能服務鄉親、親近好山好水,備感喜悅,並樂在其中。這兩位墓園管理員富有社會經驗,正處於壯年,在兩位協力下,使墓園的管理工作更上軌道。期待未來能克服經費問題,讓台北花園公墓走向更優質的花園化。
Q:私人墓園可否委託管理員清潔及除草工作?
A:台北花園公墓內之私人墓園的清潔和除草工作,目前需由鄉親自行負責。如需委託管理員代為清掃整理,可自行與管理員洽談,或透過會所協調處理。有問題可向同鄉會反映,同鄉會會適度介入督促改進。
Q:福座、蓮位遷入、遷出申請手續?
A:凡遷入或遷出者,皆需向同鄉會提出申請。申請時,請持使用憑證卡、申請人身分證影本並檢附相關文件(骨灰遷入需檢附①死亡證明、②火化證明及③除戶謄本)到會所向會務人員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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