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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寶座買賣詐欺案的後遺與解方

  台北花園公墓經第一代鄉長闢建後,服務鄉親、永續經營,就成為同鄉會努力的目標。過程中,活化資源、開源節流、財務規劃、財務紀律等,也成為理事會念茲在茲的重要事項。民國82年6月,本會與南海龍鼎建設公司簽約,就「南海寶座」合作開發案,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事例。當時本會提供土地,餘由南海龍鼎建設公司負責,主要是興建靈骨塔、銷售與管理。可惜,此合作開發案因申請建照問題,終致未竟其功。民國84年10月,南海龍鼎建設公司因不堪虧損而與本會解約。

一、後遺
  時隔十多年,於民國98年5月,已解除契約的案,竟產生刑事詐欺糾紛,民眾乃分別向檢調單位與台北縣政府檢舉。台北地檢署乃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台北縣政府則特至現場勘查,於民國99年6月作出裁罰決定,以本會未經核准設置及啟用就同意販售為由(有預售之事實),作出罰鍰處分,並限期將廢棄設施拆除;同時勒令同鄉會即日起:1. 停止開發、2. 停止販售墓基、3. 禁止埋葬屍體。基於前開之裁罰決定,石碇鄉公所乃透過以下方法,就台北花園公墓予以卡關:1. 不核發埋葬許可證明;2. 無否准之書面。此等卡關手段限縮了墓基的使用範圍,影響了墓八土地的使用率,使地難盡其用。
  本會為維護鄉親權益,乃多次函請主管機關解釋說明。殯葬處輒將墓八用地之土管規定、埋放骨灰、土葬定義等問題推給城鄉局;城鄉局則無意揹鍋,表明殯葬處才是殯葬設施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過程中,行政機關同時操作「地下行為」、「地上行為」、「變更地形」等系列解釋。在此二機關文字遊戲與相互推諉中,形成一座既黏稠又模糊的高牆,增添處理與跨越的難度,導致歷屆理事會經不起消耗半途而廢,產生「原地踏步」的現象。
  前述函文,雖係用來卡關之重要文件,但其中仍存有諸多破綻,若能在戰略上保持定力,持之以恆處理。戰術上採開放角度,以多管道、多方案進行,應仍有破解之機會。但處理時,戰術之靈活不能影響了戰略定力,否則易生徒勞無功或主從失衡之結果。

二、解方
  卡關問題之解方:
  甲案(司法):以協商方式,取得申請埋葬許可證明的否准書面,再循行政救濟途經處理。
  乙案(行政):備妥資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三項申請變更(其核准事項)。
  丙案(政治):備好說帖,向新北市政府陳情。
  卡關問題之破解,既在維護鄉親權益,亦在活化同鄉會資源,為台北花園公墓之永續經營,注入可持續之動能。以上三案,若能保持戰略定力予以處理,仍有機會一勞永逸地排除卡關問題,為台北花園公墓之經營管理開創新局。

(浙江月刊 第6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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