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花園公墓的經營理念與墓園團隊
胡樹東理事
壹、經營理念:
台北花園公墓的經營理念,宜把握三項要點以求功德圓滿:其一,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與服務:台北花園公墓是本會第一代鄉長為飭終營葬之身後事,大家本於「有錢出錢、有力出力」之初衷,期能「生有所養,死有所葬,共謀鄉益」,進而亦能「生,同在一起;死,同葬一起」,藉以綿延鄉情鄉誼。基於此,台北花園公墓自應以服務鄉親為優先,並致力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與服務。其次,台北花園公墓必須永續經營:台北花園公墓啟用迄今已達四十餘載,服務鄉親已逾千人,影響深遠,已成為本會鄉親「情牽夢繫」之所在,故而台北花園公墓必須永續經營,此既是道義也是責任。因此,不論未來是以財團法人抑或是以社團法人(公司)的型態經營,皆須在組織、制度與財務等事務上,應以永續經營作為最核心之價值,就此作最適化的設計與安排。第三,永久性解決現存之卡關問題,使墓地得以充分利用:翡翠水庫興建後,自民國七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起,台北花園公墓之墓地已被列為墓八用地,不得土葬,使墓基的使用範圍限縮,導致鄉親使用率漸低,尋求避免後遺的克服此一陳年的卡關問題,亦有賴保持定力持續有效的努力。
期盼保持同理心、感同身受中,適度調整營運,在「活化現有資源,創造最大價值,藉以永續服務鄉親」的構想下,持續進行有機靈活轉換,使本會資源得以生生不息!
貳、墓園團隊: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為社團法人,成立於民國四十二年,依人民社團法、同鄉會章程之規定,下設理事會、監事會、會員大會等機關,並聘有會務人員以處理會務。理事會以下依章程所訂之任務,並經理事會或會員大會之決議,按其分工設置各種功能性委員會,其中相對重要者有三,包括:1.墓園管理委員會(主管台北花園公墓之墓管事務);2.月刊編輯委員會(主管《浙江月刊》編輯方向,下設總編輯);3.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教育獎助學金申請事項)等。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現行以「台北花園公墓」之墓管事務為核心,其組織與分工略示如下:
圖示:
文字說明:
理事會(決議、督導)→墓園管理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兼執行委員。墓管會執行理事會之決議、決議墓園管理事務並向理事會負責)→工作人員(秘書室兼行銷組─總幹事、幹事〔綜理墓管行政事務、協助督導執行─直接向墓管會、理事會負責,另兼及行銷、銷售〕;墓園管理組─主任管理員、管理員〔墓園管理、執行理事會、墓管會交辦事項〕);監事會(監察墓管事務及經費支用)。以上,均向會員大會負責。
(浙江月刊 第627期)
台北花園公墓規劃設計及位置圖
太法建設
(浙江月刊 第6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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