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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花園公墓之闢建宗旨

郭 驥

  台北地狹人稠,環顧市郊,工商輻輳,宅廈鱗比,欲為宗親飾終營葬,已感難于尋覓適當之處所。我中華民族具有悠久傳統,注重倫理美德,尤其是對先人生有所養,死有所葬,更為後代子孫必須克盡的孝道。以今日台灣復興基地國民的豐衣足食,生養殆己不成問題;但死葬則非如想像中之易事,工業社會寸土是金,講求地盡其利,如無適合之土地,可供利用,試問其為人子者,又將何以安先人窀穸?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有鑑于此,為保持我中華民族慎終追遠,飾終營葬的優良傳統,並配合政府推行社會福利政策,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兼以遵照先總統 蔣公整理山林川原,闢為風景區的遺訓,特在台北近郊-台北縣石碇鄉-勘定山坡林地三十餘公頃,以之整理規劃,闢建為「台北花園公墓」,既供營葬,兼及遊賞。籌建之初,篳路藍縷,諸如工程之設計,經費之籌集,靡不煞費張羅,幸承蘇浙旅港同鄉會的大力支持,吾浙工商鉅子的熱心贊助,大陸工程公司與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的監督審核,以及太法建設公司的負責施工,歷時貳載,終告厥成。昔時之蔓草荒山,於今呈現於吾人眼底者,乃青山蓊鬱,碧水蜿蜒,晨曦夕照,別有一番景象,不僅成為營葬之佳城,抑係尋幽之勝地。
  際茲園區建設,粗具規模,謹以之公諸社會,服務人群,除另申請成立財團法人組織,以司管理經營,爰綴數語,用誌崖末。

台北市浙江同鄉會理事長郭驥謹識六十九年二月一日

※台北花園公墓於六十九初闢建完成之際,可謂風光一時,係奉政府核准最具規模之示範公墓之一,時至今日依然可觀,誠可謂我浙籍第一代鄉長所遺之最寶貴資產。當時還出刊《台北花園公墓》小冊,以作為簡介之用。本文是郭驥理事長為小冊撰寫之前言,明揭台北花園公墓之闢建宗旨。

(浙江月刊 第626期)


台北花園公墓之大事記

胡樹東 理事 整理

  1. ⺠國57年改制後之第⼀屆理監事聯席會議,胡維藩理事⻑將「擇地闢建同鄉公墓」納入七項工作計畫之中。
  2. ⺠國65年3月及5月分二次完成購地,購得台北縣石碇鄉小格頭段小金瓜寮小段30-2、38、39等地號,計三筆土地,地目是林,面積32,7821公頃。⼟地權狀登記時間分別是⺠國65年4月9日及6月14日。
  3. ⺠國65年11月10日,以65.11.10台浙四驥字第131號函,表明成立財團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為由,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設立「台北花園公墓」。
  4. ⺠國65年11月20日,台北縣政府以65.11.20北府社⼀字第269292號函,將前文層轉台灣省政府。
  5. ⺠國65年11月21日,台灣省政府以65.12.21府社三字第114515號函准予照辦。
  6. ⺠國65年12月31日,台北縣政府以65.12.31北府社⼀字第298535號函轉:准予照辦。並附要求:應依公墓暫行條例、台灣省公墓火葬場殯儀館納骨塔管理規則辦法等規定制定公墓管理辦法、收費標準報府核定;公墓使用前請先函報本府派員檢查合格後始得使用。
  7. 67年4月由太法建設得標承包施工,大陸工程義務監督;承商依地勢規劃,共分八區修築墓道,剷平斜坡,填土駁坎,歷時近二年於69年初竣工。
  8. ⺠國68年8月,翡翠水庫開工興建,集水後陸續淹沒了北勢溪原有的翡翠谷、鷺鷥潭、鸕鷀潭、鯉魚潭、濛濛谷、太陽谷、火燒樟溪等多處景點。為管理維護新店溪(含北勢溪、南勢溪)青潭堰上游集水區,台灣省政府於73年設置「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水源會)。76年6月興建工程完工,工期共八年。完工後由台北市政府成立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負責運轉及維護,91年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台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9. ⺠國69年4月25日,台北市浙江同鄉會以台浙六驥字第15號函台北縣政府:台北花園公墓擬於69年5月1日啟用案。
  10. 台北縣政府以69北府社⼀字第86575號函(發文日期5月1日):准予備查。並要求:惟請盡速補送公墓管理辦法、公墓收費標準,報府核備。
  11. 台北縣政府於69年5月14日以69北府社字第97411函,就「台北花園公墓管理辦法」同意備查。
  12. 永安堂(春暉堂)領有72年碇使字第1936號使用執照。
  13. 台灣省政府於73年2月27日發布實施「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北勢溪部分)規定,並將台北花園公墓列為墓八用地。
  14. 94年7月第13屆理監事會選出,就春暉堂及納骨室福座決意予以整建飾修,特於94年12月委「真心蓮坊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承作,於97年6月竣工,使建物更形穩固安全,春暉禮堂再現輝煌。
  15. 103年2月5日台浙14昭字第10229號函申請啟用永安堂2樓塔位800個。
  16. 103年2月24日新北市政府以北府⺠殯字第1033451118號函同意自103年年3月5日起同意啟用(依殯葬管理條例第20條)。
  17. 103年3月19日台浙14昭字第10234號函申請殯葬設施經營業經營許可。
  18. 103年9月30日新北市政府以北府⺠殯字第1033457693號函同意經營許可。
  19. 109年8月6日加入新北市殯葬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證號:新北市設施(109)證字第0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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