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朱熹傳》、《朱熹全書》、《朱熹年譜長編》與方志書記載,朱熹(1130-1200)一生多次到過浙江,留下了行蹤。朱熹祖籍徽州婺源,出生在南劍州尤溪(今福建尤溪)。
十八歲參加鄉貢科考(年十八貢於鄉);紹興十八年(1148)赴京(杭州)應試(年十九),進士及第(中紹興十八年進士第);紹興二十一年(1151)春,入京(臨安)銓試中,授職左迪功郎,這是首次有記載的朱熹到杭州;紹興二十三年(1153)秋,授職泉州同安,任主簿。淳熙五年(1178),被任命為南康軍知軍(淳熙五年知南康軍)。
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
淳熙八年(1181)八月,浙東發生大饑荒,宰相王淮(1127-1190)舉薦朱熹由「知南康軍知事」(官職)改任「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註1)」,命令他即日到任。
朱熹(下稱「熹」)辭謝了這個職位,原因是在「知南康軍」任上,朝廷許諾過,南康軍百姓如果有主動獻納糧食救濟災荒者,應當獎賞,此事尚未兌現。
未久,朝廷果真頒發獎賞給獻納糧食者,熹接旨到浙東赴任,時年五十一歲。
(原文:會浙東大饑,宰相王淮奏改熹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即日單車就道。復以納粟人未推賞,辭職名。納粟賞行,遂受職名。)
浙東救荒賑災
「浙東常平茶鹽公事」管轄紹興、慶元(寧波)等地。
朱熹在受職同時,隨即行書其他州郡,召募米商,蠲免他們的捐稅,吸引商販來災區售糧,並要求米商即刻起程運糧到浙東救災,以解災民燃眉之急。
等朱熹到了任所,外地運來的大米已經彙集到浙東了。
浙東諸州災情嚴重,紹興之饑荒,前所未有,慘不忍睹,老百姓賣田、拆屋、鬻妻,貨耕牛,無所不極。(朱熹)遂急以豐儲倉(註2)米三十萬石應付紹興府,以三萬石應付衢州。又得上賜錢三十萬貫,痹以九萬貫撥紹興府會稽、山陰兩縣。
五縣以戶計之,亦一家不過日二升,一口不過和一二合而已。
(朱熹)朝夕憂懼,精神耗竭,四肢緩弱,時復麻痹(《朱熹全書》卷十六)
在任上,朱熹外出瞭解民情,總是微服出行,因為他的行程不帶隨從,所到之地甚多,民眾不知他是何人,才敢向他訴說實情。朱熹的足跡遍佈浙東全境,有官吏因害怕他處事的嚴峻作風,聽說他要來了,甚至會自動遁跡。
(原文「每出皆乘單車屏屏徒從,所歷雖廣而人不及知,按行境內,單車所至。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蒼黃驚懼。」(《宋史》卷四二九)。「一身所需,皆以賚以行,秋毫不及州縣。」(《朱子年譜》卷中尾)。
到了嵊縣,饑民呼天號地,不忍聽聞,餓死者不計其數。
(原文「宛轉道路,呼號之聲,不可忍聞,其不免於死亡者,已不勝數。」)
朱熹出行不帶隨員,才能聽到民間真實的聲音。在災情嚴重的情形下,官府有人竟然指使密克勤(押運官)從平江府(今蘇州)押送救災大米過來時,偷盜賑濟饑民的糧食,多達四千一百六十石,甚至採用「糠米拌和」的辦法來補缺額。摸清了貪官劣跡後,朱熹下「令紹興府疾速跟勘監追所盜米斛,送納入官,庶副賑濟。」
朱熹認為,密克勤偷盜賑災糧米,「情理重害,不可寬恕,」不僅懲辦貪官污吏,彈劾檢入不實之人,「日後附下罔上,慢法害民之戒」,並奏請皇上「盡出內庫之錢,以供大禮之費為收糴。」詔戶部減免所欠的舊稅,撤換不稱職的官吏,「遴選賢能,責以荒政」。
荒政為古代官府賑濟災民的政策。《周禮.地官山》「十二荒政」說:「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幾(譏察),七曰眚(省)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盜賊。」
災荒會加劇社會動盪,激化社會矛盾,對政權構成威脅。先秦以來官府重視荒政,採取平糴、常平倉、移民、減稅、發放錢糧等賑災救濟措施。
滅捕蝗蟲,風紀肅然
朱熹聽說紹興府會稽縣有蝗蟲入境,損害大片莊稼,遂行至田間看視,並募人打撲,打撲到的蝗蟲由縣府收購。兩日內居然已買到七石三斗有餘,一併焚埋。一面設醮祈禳。皇上聽說了,非常感動,御筆回奏(《朱熹全書》卷十七/《御筆回奏狀》)。
在朱熹轄區內,風紀肅然,丁錢、和買、役法、榷酤這一類政事,凡有官府擾民之處,朱熹全部釐清革除。救災之餘,對當地事務據實處置,並作了長久策劃。
(原文:即移書他郡,募米商,蠲(免除)其征,及至,則客舟之米已輻湊。熹日鉤訪民隱,按行境內,單車屏徒從,所至人不及知。郡縣官吏憚其風采,至自引去,所部肅然。凡丁錢、和買、役法、榷酤之政,有不便於民者,悉厘而革之。於救荒之餘,隨事處畫,必為經久之計。)
改授「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
同年九月(淳熙八年/1181年)朱熹的官職改為「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他奉命即日前往衢州赴任(原文「改授提舉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拜命,乞赴行在奏事。」)。「提舉兩浙東路」這個官職轄下有紹興、慶元(今寧波)、里安三府,婺、台、衢、處(今麗水)四州。是時,這個地方正鬧著饑荒。
九月十一日,朱熹到達衢州,先後巡視了西安(今衢州市衢江區)、龍遊、常山、江山、開化幾個縣份,瞭解災況民情。對於災民遭受的苦難,熹感同身受,當即寫了奏摺〈衢州賑荒疏〉上奏朝廷,陳述衢州災情,寫道,常山、江山、開化三縣災情最嚴重,西安、龍遊略輕一點(原文:〈衢州賑荒疏〉:「至十一日,始入本路衢州,問得本州災傷,常山、江山、開化三縣為甚,而西安、龍遊次之。」)
次年(1182)正月的一天,朱熹再次上奏朝廷《奏疏曆婺、衢救荒事狀》,歷數由金華蘭溪縣進入衢州龍游、西安、常山、開化、江山縣一路上的所見所聞(原文:「臣於正月某日,由蘭溪縣界入衢州龍游、西安、常山、開化、江山縣)。除了奏報衢州各縣災情以外,他還奏請朝廷給予減免稅賦和減緩催欠,並設法解決即將要到來的春耕,包括鄉民的稻種這些民生問題。在《乞借稻種狀》寫道:「並衢州申,管下屬縣那借官居錢五百貫文,及勸諭上戶將收到稻種,共二萬一千六百二十二石四斗二升二合,酌量分借鄉民布種去訖。」
與此同時,朱熹查實了時弊和官員的劣跡,先後六次上奏,彈劾隱瞞災情、謊報政績、橫征賦稅的衢州守臣李嶧、元差監酒庫張大聲等,彈劾了一批貪贓枉法的官吏及大戶豪霸。在《奏衢州守臣李嶧不留意荒政狀》中奏道:「知州事朝散郎李嶧,事務掩蔽,不以實聞,及轉運司訪聞差官,驗問既得其實,反為李嶧執稱無水。而其親戚,方在政路,曲為主張,遂再下提刑司體究,欲以遂其奸詐。幸所差官,不肯曲從,方欲具以實聞,又為李嶧生事把持,至今未竟……」
面對衢州遭到水災,災民苦不堪言,吃草根樹皮,瘦得皮包骨頭。
年末歲尾天寒之時,竟然有人凍餓而死,他寫道:「(百姓)取蕨根以充饑腸,羸瘦萎黃,非復人貌,歲前雨寒,死亡已多」的情況下,有官員竟然隱瞞災情,置救災於不顧(「專務掩蔽,不以實聞」);(「於荒政全不留意」),「一味差人下縣,督責財賦,急如星火。」
朱熹認為,對於這樣暪報而昏庸不能履職的官吏,必須按劾以聞,撤去其職。
龍遊受災較輕,巡視之餘,朱熹會見了幾位朋友,其中有淳祐七年丁未張淵微、開化進士汪澄之、仕至文淵閣纂修、開化進士許汝能、仕至徽猷閣學士等,並撰寫了〈爛柯山〉、〈仙霞嶺〉、〈寄題江氏七賢堂〉、〈挽江淑人張氏〉、〈衢州江山縣學景行堂記〉等詩文,表達了對衢州山水、民眾的情感。
巡視台州
次年(1183)七月,朱熹巡視台州,依然與在浙東任上一樣,單車微服出行,深入災區,瞭解民情民生。對於官員瀆職行為,為整飭官紀,據實上奏。
七月十九日,上奏彈劾台州知州唐仲友。
在〈奏巡曆至台州奉行事件狀〉中,寫了當地的民情狀況,對於籌集到救災錢糧,他要反復檢驗。在〈奏知甯海縣王辟綱不職狀〉中,歷數官員荒政不修,災民流離失所的痛苦情形,提出了興修水利,籌建水閘,以解決災害問題。
台州在北宋時建有四個水閘,只是年久失修,河道淤積,這些水閘已不能正常使用。
朱熹認為,要改變台州頻繁災害的狀態,必須興修水利,建造水閘。黃岩是台州一個產糧區,如果興修水利工程,台州就不會有旱澇之患,民眾也不用忍受饑餓之苦了。在〈又奏興修黃岩水利狀〉中,提出在黃岩建造水閘,「(黃岩)近來出穀最多,一州四縣皆所仰給……」,「水利修則黃岩無水旱之災;黃岩熟,則台州無饑饉之苦。」
朱熹不僅提出了在黃岩建造水閘,同時勘定了蛟龍、鮑浦、金清、長浦、仙浦和回浦等六座水閘的閘址。為此,上奏朝廷,獲得撥款,並選得力官吏負責興建水利工程。在建議修築六個台州閘門,請求朝廷撥錢一萬貫於黃岩縣,又撥一萬貫於定海縣,並選取得力官吏負責興修。
對官員的選定,他寫道:「本縣(黃岩)知縣范直興,不甚曉事,恐難倚仗。林鼐曾任明州定海縣丞,敦篤曉練,為眾所稱;蔡鎬沉審果決,可以集事。」
朱熹知人善用,對不太靠譜者,另薦能擔大任的官員。
六個水閘建成後,作為台州產糧區的溫黃平原,水利得到改變。
在賑濟災荒、興建水利的同時,他積極梳理丁錢、役法等法規,建議革除不利於民生與生產的條款;並在當地推行民間互助與官府幫助相結合的社倉制度,即,設立黃岩社倉,保障青黃不接之時,百姓有能力借糧,度過災荒之年(註3)。
可以說,朱熹的幾份奏摺不僅有解救災荒、懲處吏治、興修水利,也提出〈奏免台州免納丁絹狀〉以安撫民心。其奏狀有現狀、有問題、有對策,也有根治的措施。
在他的推動下,朝廷對貧困百姓丁絹減半徵收;在賑濟災荒之餘,朱熹積極梳理丁錢、役法等規定,建議革除不利於民生的規章,並在台州推行民間互助與官府資助相結合的社倉制度,設立黃岩社倉,保障青黃不接之時,百姓有能力借糧,度過荒年。當然,也會有人指責朱熹疏於政務,可是皇上認為,朱熹政績相當可觀。《宋史/朱熹傳》云:「有短熹者,謂其疏於為政。上謂王淮曰:『朱熹政事卻有可觀』。」
推動學風,譽為「小鄒魯」
朱熹一生不止一次到台州,與台州百姓有很深的淵緣。
乾道九年(1173),朱熹時年四十四歲,在台州擔任過一個官職,叫做祠祿官(註4)。十年之後,到了五十四歲(1183)朱熹又一次在台州主管崇道觀。
祠祿官是一個清職,可以借機潛心做學問。
天台山,為一個佛教、道教雙棲之地,佛教禪宗、天台宗與道教南宗的教義都在此盛行。這些佛教、道教理念對朱熹的理學思想不無影響。
台州國清寺為禪宗道場,寺院住持志南與朱熹交往甚厚,二人經常在一起談經論道。有一次,朱熹到天台探望大儒徐大受,二人一見如故,一直談到吃飯時。
大受家境貧寒,只能拿出蔥花湯與麥飯招待,留下了一段「聖交堂」,即麥飯堂的佳話。
朱熹到臨海縣視事,聞訊大儒徐中行、徐庭筠父子已經謝世。為此,題寫了墓碑:「宋高士二徐先生之墓」,並賦詩讚揚二徐功德,曰:
「道學傳千古,東甌說二徐;門清一壺酒,家富五車書;但喜青氈在,何憂白屋貧;我來君已逝,揮淚表丘墟。」
朱熹足跡遍佈台州各縣,當地的幾個書院,黃岩樊川書院、仙居桐江書院、東嶼書院等都留下了他的蹤跡,尤其是在樊川書院、桐江書院、臨海巾峰精舍講學時,朱熹開館授徒,後來的幾位名士,台州潘時舉、仙居吳梅卿、臨海林恪、黃岩趙師淵等大多出自朱熹門下。朱熹與他們的對話不少被錄入《朱子語錄》。
由於朱熹在台州的推動,各縣學風大興,開創一代文風,科舉登榜者激增,時人有「傳道江南,而台特盛」之說,譽為「小鄒魯」。
朱熹在台州興學傳道、賑災免稅、興修水利等政績。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台州府建祠致祭朱熹。
處州(今麗水)行蹤
據《朱熹年譜長編》與地方誌的碎片記載,朱熹行走於浙江與福建之間,常要路過處州(今麗水)。第一次在南宋淳熙九年(1182),朱熹自台州來到縉雲。同年八月十八日離開台州。「二十二日,巡歷至處州縉雲縣。」
朱熹在縉雲遊覽了秀山麗水,又在獨峰、美化兩地講學,收留了陳氏兩兄弟、朱氏六兄弟為門生。民國《福建通志\朱熹》說「聞有佳丘壑,雖迂途數十里,必往遊。攜尊酒時飲一杯,竟日不倦。」
次年(淳熙十年)一月,他擔任台州崇道觀。從崇安赴台州途中,再次路過縉雲。在仙都獨峰講學時,熹賦詩〈和李士舉過徐氏山居韻〉曰:「出軸孤雲意自閑,不妨王事任連環。解鞍盤礡忘歸去,碧澗修筠似故山。」
元至正八年(1348)《仙都志》載:「淳熙壬寅(1182),晦庵朱先生持常平節,上疏劾台守,未報,徜徉於此山,以伺朝旨。」想來,朱熹上書朝廷,彈劾台州太守而來縉雲「侍旨」。
朱熹在獨峰、美化兩地講學,先後收受陳邦衡、陳邦鑰兄弟和朱慶弼、朱慶國、朱慶輔、朱慶朝、朱慶佐、朱慶邦六兄弟為門生。據清《義陽朱氏宗譜》載,六兄弟中,朱慶弼、朱慶朝為進士,朱慶國為舉人;朱慶朝時任天台縣令。
明嘉靖四年(1525),知縣方時雨建立五雲書院,專門設立朱子祠。正中供祀朱熹神像,旁祀高足弟子黃直卿和蔡元定,縉雲的弟子陳邦衡、陳邦鑰也在陪祀之列。
清《縉雲縣誌》載:」獨峰書院:在縣東三十里仙都山獨峰前,朱子持常平節來憩此,有「碧澗修筠似故山」之句,蓋愛其山水似武夷也。」光緒《縉雲縣誌》載,陳邦鑰作〈送考亭朱夫子赴天台〉一詩,可見朱熹在南宋淳熙九年(1182)和次年都到過縉雲。
「立朝四十天」
《宋史/朱熹傳》有(朱熹)「立朝四十天」,即朱熹到京城做了四十天官。一年之內,朱熹進臨安又出京,在杭州住了四十多天就走了,與一場宮廷內鬥不無聯繫。
紹熙五年(1194),知樞密院事趙汝愚(註5)聯合韓侂胄(註6)擁立趙擴為帝,即宋甯宗。甯宗即位後,趙汝愚升任右丞相,他向皇上推薦朱熹擔任煥章閣侍制兼侍講。「侍講」也就是帝師。
紹熙五年(1194)八月,朱熹時年六十五歲,奉召進京,秉承為人之作風,作為甯宗帝侍講,他向皇上講述《行宮便殿奏禮》、《大學》,並借機陳述對國事的看法,諸如,停止修葺東宮以慰流離饑餓的難民;皇上應下詔自責,以減省輿衛;振肅紀綱,以尊嚴朝廷;宦官不能干預朝政,大臣不得專任己私等。對於皇上近臣韓侂胄,朱熹認為只可重賞而不應當讓他握有重權。這些言行自然引起甯宗的不快。
朱熹捲入宮廷紛爭中,右丞相趙汝愚與韓侂胄由盟友而成為政敵。趙認為「外戚不可言功」,阻礙了韓侂胄仕途升遷。可是韓侂胄既是內宮近臣,又是皇親國戚,擔任樞密都承旨,傳達皇上旨意,深得甯宗信任。
同年(1194)閏十月皇上免去了朱熹侍講職位。儘管趙汝愚、中書舍人陳傅良、起居郎劉光祖、起居舍人鄧驛御史吳獵、吏部侍郎孫逢吉等主張挽留朱熹。朱熹帶著幾個門徒,回福建老家去了,僅在臨安逗留四十餘天。
不過,朱熹在進京與出京的途中,路過上泗曇山,留下了題刻,至今仍在。
到臨安前在石壁上寫了:「頹然見茲山,一一皆天作。信手銘岩牆,所願君勿鑿。」離京後,朱熹等人再次到曇山,又題寫了:「紹熙甲寅閏十月癸未,朱仲晦父南歸,重游鄭君次山園亭。周覽岩壑之勝,裴回久之。林擇之、余方叔、朱耀卿、吳定之、趙誠父、王伯紀、陳秀彥、李良仲、喻可中俱來。」石刻上提到的人也就是他的九個門生。
| 《宋史.朱熹傳》概括幾句話:「熹登第五十年,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文中「立朝才四十日」,應當就是指朱熹這次進京的四十多天(註7)。
清《湖山雜詠》有《謁朱文公祠》並序:「晦庵夫子提舉浙東,興利除病,善政多端。杭(人)感之,立祠於孤山之陽。每謁必瞻仰,移時乃退。讀《全書》,知昌明道脈,周情孔思。坐言起行,已於治浙略見一斑,敬展之餘,不勝羹牆之慕云爾。」
《浙江旅遊文化》載,朱熹在浙江至今所留遺址有十處:
1、杭州吳山「東南第一山」,傳為朱熹手跡;
2、縉雲好山之獨峰書院,朱熹在此講學;
3、紹興新昌大佛寺之灌嬰亭;
4、東陽郭宅鄉石洞村書院題刻「石洞之門」;
5、永康方岩橙夢村五峰書院,今岩壁上有「兜率台」為朱熹題刻;
6、嵊州貴門白宅墅村訪友題刻;
7、嵊州城關鎮溪山第一樓有「溪山第一」;
8、杭州周浦鄉曇山題刻;
9、新昌仙髻岩有亭聯「日月兩輪天地眼,讀書百年聖賢心」傳為朱熹題,旁有老梅樹二棵,傳朱熹手植。
10、衢州爛柯山青霞洞有「戰龍松」,尾題「晦翁書」,晦翁係朱熹的號。
總而言之,朱熹在浙江各地的所作所為,無不說明,他是一位腳踏實地的文人,一心為民眾著想的官員,難道不值得後人敬仰?朱熹在浙江的行蹤,也為文化旅遊打開一扇窗子。
註釋:
註1: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北宋末與南宋初,恢復榷茶以來,常平、茶、鹽三司分合無常,政和二年至宣和七年(1112-1125),實行鈔引茶鹽法,各路置「提舉鹽香茶礬事司」,主官稱「提舉鹽茶礬事」,簡稱「提舉」、「提鹽」、「鹽香」、「鹽香茶」、「茶鹽」等。宣和七年二月,詔令改「提舉鹽香茶礬事」為「提舉茶鹽公事」。南宋紹興五年(1135),詔令常平司併入茶鹽司,紹興十五年,規範其主官名稱為「提舉常平茶鹽公事」。
註2:豐儲倉,宋代官署名,設提領一人,監官二人,掌管米收藏之事,非朝廷下令不許支撥。屬吏一人,主管一人,貼司一人,手分一人,隸司農寺(摘自網路)。
註3:朱熹依據在南康軍建甯府崇安縣任上賑災建立社倉的經驗,即由縣府出資貯米於倉,在災荒年間或青黃不接時賑貸,至冬收回原米。次年夏間貸於人戶。每石收息米兩斗,自後逐年依此散放收回。遇小歉即蠲其息大半,大饑則盡蠲之。若遇凶年,人們仍可得到調劑。朱熹認為,此法可推廣到他處,寫了〈社倉事目〉要求浙東各州疾速施行,並專列〈勸立社倉榜〉張貼。
註4:祠祿官,宋代崇尚道教,各地有宮觀。如杭州洞霄宮,台州崇道觀等。各宮觀設置使、副使、判官等職,有判舉、提點、都監、管勾統稱宮觀官或祠祿官。宋代對年老不能任事官員,任命為祠祿官(不理政事而有俸祿)。
註5:趙汝愚(1140—1196),字子直,饒州餘幹人,南宋名臣、學者,宋太宗趙光義世孫。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狀元及第。歷任修撰、知福州、吏部尚書等。宋孝宗駕崩後,策劃實施「紹熙內禪」,奉嘉王宋甯宗即位。以功升任右相,與留正同心輔政。慶元元年(1195年)遭韓侂胄構陷,被貶為寧遠軍節度副使。慶元二年(1196年),於衡州暴卒。開禧三年(1207年),韓侂胄被殺,復趙汝愚原官,賜諡忠定,追贈太師、沂國公。理宗時,追封福王。
註6:韓侂胄(1152-1207),位元組夫,相州安陽人,南宋權相。韓侂胄以恩蔭入仕,淳熙末年知閤門事。紹熙五年(1194)與知樞密院事趙汝愚等策劃擁立宋甯宗趙擴即位,以「翼戴之功」初封開府儀同三司,而後官至太師、平章軍國事。任內禁絕朱熹理學,貶謫趙汝愚為代表的大臣,史稱慶元黨禁。他追封岳飛鄂王,追削秦檜官爵,力主開禧北伐,因將帥乏人而功虧一簣。開禧三年(1207年),在金國示意下,韓侂胄被設計劫持至玉津園殺死,函首送金,兩國達成議和,年五十五歲。
註7:《宋史.朱熹傳》載「熹登第五十年,仕於外者僅九考,立朝才四十日。」譯文,朱熹自從科舉中進士後,直至七十一歲過世,有五十年時間,其中任地方官二十七年,任京官四十天(宋時三年為「一考」,九考,也就是二十七年),加上40天在京,其餘時間都在講學、著述。
(龔玉和/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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