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初中畢業就參加了工作,至今已在體制內生活了六十多個年頭,除初期在基層工作了半年,中年時候文革後期,被下放培養鍛煉一年零二個月,其餘時間在機關大院裡。
由於我出身貧寒家庭,對“農村‧農業‧農民”有著一定的感情,單位和縣委領導,有機會總會派我去農村工作,比如在雲和縣工作時,派我到局村公社溪口村小、徐公社白洋墩村、景南公社東塘村,以及派到縣外參加,如諸暨、縉雲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一去就是一年半載,多次被選派機關評為工作學習積極分子。
由於時間久遠了,許多事都漸漸淡忘了,就是在鄉村工作時吃農家派飯有著深刻記憶。上個世紀60~70年代,那時農村條件很差,許多鄉村不通汽車,更沒有飯店,我們在農村工作吃飯就得去農民家裡吃,這就是上面講到的吃“派飯”。真的也是這樣。
1964年,縣委派我參加諸暨社教工作隊,涅浦公社外莊工作組擔當材料員。隊部一開始就強調參加勞動,訪貧問苦,依靠貧下中農,住在農家,吃在農家,有的一時選不出最窮最苦的人家,還得一戶一戶輪流吃派飯。我所在的四隊經過排隊,要算原貧協組長黃文星最可靠,他家一家五口一貫種田,還會點小木工,年老體弱,收入微薄,只有一個房子,樓上不到十平方米,住5人,沒有什麼家俱,房子裡到處黑呼呼的。樓下一邊鍋灶間,一邊為吃飯間。第一餐使我吃了一驚,女主人端上了一盆蕃薯,二小盆鹹菜叫我先吃,我不敢多問,吃了一根蕃薯和二挾鹹菜,邊吃邊說。老人講了些村裡及隊裡的人和事,倒很有道理和很有用處,使我嘗到了味道。這戶主人是我們工作隊的依靠對象。本來想,一家一戶吃派飯,由於隊裡真正貧下中農很少,許多戶成分都很高,只得在原戶一直吃下去。第二年即1965年,各縣工作隊集順到縉雲縣繼續搞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雲和縣分到新建鎮,開始我在隊部辦公室當秘書,吃住都在隊部--新建鎮裡,新建區委古老二層樓。後來,跟隨在工作隊蹲點的原雲和縣縣長李久青到新川公社蹲點,即先走一步摸索經驗。吃住都在新川大隊的一隊社員家裡,住了兩個月,也是一戶一戶吃派飯的。人們知道,縉雲縣農村以往條件也很差的,吃得也很省,每家農戶都一樣,一日三餐,都吃掩菜泡飯,或加蕃薯,其滋味可想而知。為了工作,遵守紀律,工作隊規定進戶吃派飯再三強調不吃(不吃肉,不吃蛋,不吃魚)。還好,只在新川50天,那位領導要回隊部開會,後來就沒有再去了。
那個年代,機關工作人員都很守紀律,進農戶吃派飯,都得給飯錢和糧票,每天飯錢4角,糧票4量。其實那時每天要付4角錢,算不少了,我們一般工作人員的工資每天只有1.12元。農村農民幹一天活也只不過五六角,少的只有三四角錢。現在,農村情況已不同了,許多鄉村開了農家樂或機關食堂,下鄉進村再不用到農家吃派飯了。
但是值得回憶的是,那時機關下農村的,想農民所想,與實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勞動)的精神十分可貴,即使在現今仍然應該發揚光大,才能實現我們的中國夢--國家強盛,家庭富裕。
(毛榮耀/景寧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