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場,淤泥滿溢,然而還藏有幾株清荷。《聊齋志異·折獄》二章中所顯視的清吏費緯祉的形象,就算得上一株。
費緯祉確有其人,系我寧波江北費氏家族成員。明崇禎壬午(1642年)舉人。清順治己丑(1649年)進士。官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知縣。淄川是蒲松齡的故鄉。當年蒲松齡秀才考試時費緯祉是主考官,蒲的文章曾得到他的賞識和提攜;以後費又是蒲的父母官,因而對費的政績特別關注。在感情上又以感恩的心態,將其樹立為榜樣的形象寫入《折獄》二章中。
《鄞縣通志·文獻志》209—210頁,除簡要地介紹其生平外,還將《折獄》兩案的情節,融入其中: |
|
折獄第一案:
順治六年以慈溪籍成進士,知山東淄川縣。縣西崖有賈人被殺於野,其妻縊于家。緯祉既檢視,鄉里詰盜蹤跡,莫能得。久之縣人周成納賦縣堂,驗其袱刺“卍”字,與賈戶衣底布袱同。從容問成:“居去兩崖幾裡?盜所殺賈識之乎?成色動,刑之,盡吐其實。
始賈妻嘗裹簪珥,自姻家歸,遺于路,成拾。夜裡,周成逾垣入,挾之以求歡,且要後期,不可。成惱羞成怒,以所拾脅之。賈妻雲:“吾夫多病,旦暮死而從汝耳!”成乃還簪珥袖袱去。明日成誘賈殺之。夜複逾垣告其妻,妻大哭。成遁,妻遂縊,至是以袱裹銀而事覺,置成於理。
大意是說:西崖有商人被殺于曠野,隔夜他妻子也在家上吊自殺了。淄川縣令緯祉已親自查驗其屍,並命令鄉里追查盜賊的蹤跡,卻一直沒有下落。大約過了半年,有縣人周成到縣堂納賦,查驗他的包袱繡有個“卍”字,與賈戶衣底布袱繡字相同。緯祉從容地審問周成:“你家離西崖多少路?盜所殺的商人你認識嗎?”周成聽了神色大變,用刑後他交待了全部事實。
原來,賈妻曾經半路上把頭上卸下的首飾放在包裹裡,可是她在探親回來時,竟在路上把包裹丟失了,結果被周成拾了去。這天夜裡,周成翻牆去她家,要脅她以求歡,並要求以後長期往來,賈妻不答應。於是周成惱羞成怒,以所拾的包裹相威脅。賈妻只好說:“我夫多病,早晚得死去,到那時我再跟從你!”周成才歸簪珥包袱離開了。第二天,周成誘賈殺之。夜裡又越牆告訴賈妻,妻聽後大哭。待周成走後,賈妻就上吊自殺了。
直到我(緯祉)看到買賣人錢包上繡著卍(萬)字紋而周成的皮袱上也有萬字紋。細心分析他的供詞,注意觀察他的表情很不正常,所以判定他是真正兇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 |
|
折獄第二案:
胡成馮安相狎,不相能。偶飲成家,酒酣,成出白銀數百。大言曰:“昨吾至南山殺大賈,得其銀,投其屍於眢井矣!”安首於縣。緯祉收成,鞫之?“則醉中妄語也”。銀則其親鄭倫寄以買田者。詰倫,鞫之。將釋之,而往探南山眢井中,赫然有無頭屍。成大驚,叩頭呼冤。緯祉曰:“顯證在此,何冤也!”下成獄。複納屍井中招屍主。有婦人投牒言夫何甲,負貲將行賈,而成殺之棄屍於井。緯祉曰:“井中屍,信汝夫耶!”曰:“信!”出之果其夫也,卻立而號。將殮,責胡成出其頭,不能得。乃懸賞募人代覓之,須頭至殮。然後以銀歸其妻,聽其醮無?何裡人王五以甲頭求賞。緯祉既賞之,複下令顧娶甲妻者,俾自言一人應而出,則王五也!
於是緯祉呼婦前問曰:“汝知殺汝夫者耶?”對曰:“胡成!”緯祉笑曰:“非也,殺汝夫者,乃汝與王五耳!胡成銀自有主,而甲衣皆敗絮,豈大賈哉!屍在井中,何以知為汝夫?第令得頭而後殮;殮而後醮汝,王五豈敢以頭至哉!汝與彼急欲夫婦,又懼有他變也!”
大意是說:胡成馮安二人表面上很要好,但他們祖輩有仇,內心沒有真正合好。有一次馮安到胡成家飲酒,飲到高興的時候,胡成出示白銀數百兩,並大言不慚說:“昨天我在南山殺了一位大商人,得到他的銀錢,又把他屍體丟入枯井了!”於是馮安把胡成告到縣衙。縣官緯祉立即把胡成抓了起來,並審問他。胡成說:“我是喝醉酒和他開玩笑說的。銀子是我親戚鄭倫用來買田的錢。”於是與鄭倫對質,與審問的供詞完全相合。正準備放了他,可是前往南山枯井中查探的人回來報稱:的確有無頭屍。胡成大驚,叩頭呼冤。緯祉說:“顯證在此,還說什麼冤枉!”於是將胡成下獄。又準備把屍體從井裡挖出來讓家人來認屍。
過了一天,有婦人投牒文書說,這個屍體是她的丈夫何甲,他曾拿著幾百兩銀子去做買賣,而被胡成殺了棄屍于井。緯祉說:“井中的屍體真的是你丈夫嗎?”回答說:“是的!”屍體出井後果真是她的丈夫。那婦人卻站得遠遠的,不流一滴眼淚而乾號著。於是緯祉準備將屍入棺,責胡成要找到人頭,結果胡成不能得。於是就懸賞募人代尋之,必須等到找到了人頭再裝入棺材裡。然後把銀錢歸何甲之妻,再聽聽她的意見要不要再嫁人?過了一夜,何甲同村人王五拿來何甲的頭求賞。緯祉立即賞他;又下令問有願意娶何甲妻的人,立刻有一人應聲而出,他就是王五!
於是緯祉呼婦前來問道:“你知道誰殺害你丈夫?”回答:“胡成!”緯祉笑著說:“不是,殺害你丈夫的人就是你與王五!胡成的白銀自有主人,而何甲衣服破爛,那裡是什麼大商人!屍體在井中,你怎麼知道是你丈夫?如果不是我下令得頭而後殮;殮而後再讓你改嫁,王五那裡敢把頭拿來!你們二人急於結為夫婦,又怕事情有生變,故演出這樁拙劣的戲來!
最後一段話是費緯祉對案情作從表及裡的細緻分析,撥亂反正,終使案情真相大白,並將真正的兇手繩之以法。
就這樣,折獄兩案,清吏費緯祉析理斷案的人物形象,就栩栩如生地躍然紙上。
從創作手法來看:蒲松齡在《聊齋》大多數作品塑造人物方面,善於把幻想與現實、虛構與真實結合起來。如所寫的鬼、狐、妖、仙,雖是幻想中的形象,卻又把人的世界作為他們生活的重要環境,並把生活中的真實細節,附在這些虛構的形象身上。因此,儘管有行蹤飄忽、變幻異常的鬼狐特點,仍然極富有人情味,散發著濃郁的生活氣息……
然而《折獄》兩文,蒲翁卻採用單線平塗的寫實手法。這是為什麼?試想,在那個淤泥滿溢的封建時代,人們多麼冀盼有真實的清官循吏站出來,為他們主持公道伸冤昭雪。這是那個時代人民的希望,也是作者思想傾向的一個方面,況且,寫這樣的人物需要正面的、鮮明的、嚴肅的,所以採用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較為妥切。在我國文學史上已有例子可以借鑒。如施(耐庵)羅(貫中)合著《水滸》中那個同情武松遭遇的東平府尹陳麟的藝術形象。
就思想傾向來說,《水滸》“只反貪官,不反皇帝”,對官吏都是貶斥的,唯獨對東平府尹陳麟(文昭)褒揚備至,這正好表明作者羅貫中對《寶峰書院》同學陳麟的一片深情和“以宋喻明”的寫作動機。
蒲松齡《聊齋》中在《折獄》兩篇刻畫的費緯祉形象,繼承了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也有“只反貪官,不反皇帝”的意味,對其他的官吏都是貶斥為狼虎,唯對費緯祉謳歌稱頌;他既頌揚了“當方土地”(當地父母官)的政績,又表示了對恩師的感激之情。更重要的是:他在淤泥堆中挺出一支清荷來,為時代射出一道折光,為刺貪刺虐提供了精神力量!
《聊齋》《水滸》兩書中的現實主義創作方法,有其異曲同工之妙。對我們寧波人來說,感到格外親切。那是因為陳麟是明代慈溪縣縣令(縣衙所在地慈城,今屬江北區);費緯祉清代山東淄川知縣,道地寧波江北費市人。兩人都是清官循吏,是我寧波歷史上的光榮!
(金建楷/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