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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旅台灣同鄉聯誼總會
海域特色的漁島民俗

金立高

  岱山島,是中國海洋文化的重要發祥地。這裡島礁星羅棋布,漁場廣闊無垠,水產資源豐富,捕撈生產歷史悠久,千百年來,廣大漁民在勞動實踐中,創造了燦爛的海洋文化和千姿百態的民俗文化,而具有濃郁個性特色的漁家風俗,是海洋文化寶庫中一顆璀璨的珍珠。
   傳統文化內涵極為豐富,有龍文化、船飾和漁民服飾文化、海鮮饌食文化、宗教信仰等等,體現在島上居民生活習俗的方方面面之中。
一、傳統文化與漁家生活習俗 

 

第一、飲食習慣。漁民與酒有不解之緣,每次出海總要帶上一定數量的黃酒或白酒。生產過後疲勞了要喝酒,高興時要喝酒,煩惱時要喝酒,思念親人時要喝酒。小菜以魚類為主,如大、小黃魚、帶魚、鯧魚、鰳魚烏賊及搶蟹、蟹糊、蟹漿、海蜇、多種鹹魚、糟魚。為調劑口味,喜吃毛芋艿清烤、莧菜股、鹹菜湯、香干、 油豆腐、醬豆腐等素菜。由於長年累月漂泊海上,經受風吹、雨淋,漁民們想方設法總要適當補補身體,尤其是旺季漁汎開始,吃一些老酒浸烏棗、芝麻拌核桃肉、黃糖老酒煮雞蛋;夏汎時,常揀最新鮮的大黃魚煮黃糖老酒,俗稱酒淘黃魚;冬至節後,改用黃魚和全雞或豬肉加黃酒,俗稱酒淘魚肉、酒淘雞肉、豬肉。
第二、居住習慣。過去,漁家生活貧苦,加上海島風大、霧多、潮氣重,故住房多以亂石牆草屋為多,屋頂蓋舊漁網,並接舊麻繩落地石柱,以防大風揭頂;屋架、樑柱大都利用張網舊竹,經海水浸泡不易蟲蛀。漁家之屋,總體式樣為:“檐底、短牆、矮屋”。如今,漁民生活水平有了改善,因而漁區普遍風行建造鋼筋水泥結構的平房或樓房,居住條件大有改變。漁島人客居親友家不可夫妻同居,甚至
女婿女兒住於丈母家亦有如此規矩,此俗現今有所改變。
第三、服飾習慣。漁民習慣穿大襟布衫,外罩背單。冬罩棉背單,春秋夾背單,夏穿“鄰郎”(形似單背單)。冬季風行玄色大棉襖,下身長大褲罩薄棉褲,尤愛穿棕色栲布衣加寬大的籠褲(又稱龍褲)。漁婦服飾三大件:頭巾、布襤,橫襟衫,老婦喜戴黑、白頭巾,年輕的喜戴花頭巾,布襤是漁婦必備之物,既可家務勞作又便揀蝦、灑洗操作,具有保暖、遮塵、盛器物等多種功能。愛穿橫襟衫,主要
是區別男女式樣,其次是在多種勞務時不易鉤紮。據傳宋高宗賜封昌國“新婚女子三日王”的習俗,因此,岱山漁家姑娘出嫁戴鳳冠,披霞帔,鋪紅氈,乘花轎,吹吹打打,喜慶三日。要是路上相遇文武百官,都分別要下轎下馬且要迴避。漁家兒童服飾,有狗頭帽,虎頭鞋,穿於平時,尤為滿月,過節,過年間。

第四、漁家風情。由於海上生活單調,故漁船靠岸休息,漁民們喜歡講聊天、聽故事、聽走書、聽盲人唱新聞,愛看越劇、木偶戲演出、雜技表演,喜聽“小熱昏”賣糖(該業異常風趣、幽默,聽者笑聲不絕。海上人易受風寒,傷風、咳嗽多,故常買既味道好,又能治療咳嗽的百草梨膏糖。小小孤島上的“公雞陪房,小姑拜堂”,乃是海洋環境所致而成為婚禮上的奇特習俗。那時按照島規習俗,婚期一經確定,不能更改。有時由於海上氣象突變,婚期無法如約,新娘不能如期參加婚禮,在無奈的情況下,只得請新郎之妹代兄拜堂。拜堂畢,由小姑手捧一隻公雞送入洞房。如此奇特的婚禮,只有在海島特定的環境中產生,並打上時代的烙印和區域的標記。漁島與漁島對親,在結婚那天,照理必定用花轎把新娘抬到夫家,那是歷來之規矩。但那時限於經濟和交通等條件,難使花轎過島,只好把小渡船裝扮成
簡易花轎,聘請數名愛好古樂器的吹吹打打,把新娘送過渡口,然後步行到男家拜堂。
第五、民間信仰。岱山地區捕魚的流網作業,與其他地區的作業有所不同,黃魚汎過後常到縣境外捕撈鰳魚、白蟹等水產品。遠洋生產遇到風暴惡浪更多,當漁民們感到難以掌握自己的命運時,企圖信仰一種超自然的力量,並對其產生敬畏和崇拜,作為精神的寄托,民間信仰由此產生。舟山漁民注重於祭龍王等海神,祭海形式繁多,其中岱山的“樣桅”祭海富有地域特色,且偏重於境外捕撈所為。所謂
“樣桅”,即:兩枝二三丈高的小竹,在頂尖周圍留有竹葉,竹竿上部用棕櫚捆,竹根伸入石磉子固定,然後插於漁網邊的棕繩網上,隨風浪漂浮在海面上。兩條高高的裝飾竹竿,形若船桅,意桅檣林立,增強捕魚隊伍氣勢。開洋前夕,必選定良辰吉日及初漲潮汐,是時貧苦漁戶,就背著“樣桅”上船,供祭海神,一切從簡;富裕漁戶,排場非常講究,使用兩面大銅鑼開道,隨後由漁民背“樣桅”,五色旗、其他彩旗,抬著全豬、全羊的“五牲”,各色葷、素菜,白鹽、黃糖、水豆腐及糕餅、水果的杠箱,沿途鞭炮齊鳴,祭海神隊伍抵達泊於海埠船上後,即供祭於準備好的供桌上,豬、羊分供於左右專架上,華桌前鋪有桌布,太師椅背上掛著緞子被面,桌邊掛有疏牒,點香插燭,隨著海潮的上漲,先後上香,三巡提酒,其間以船老大為首,其他漁民分列兩旁,施禮三跪九叩首於拜伏凳上。祭海結束,用大酒杯採入所有供品點滴,連同疏牒,一齊朝天拋入海中,此時,銅鑼巨響,鞭炮大鳴,敬送龍王,與此同時,漁船乘風破浪駛向浩瀚大海。
二、民俗的傳承與變異

民俗是世代相傳的一種文化現象,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人類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積澱。它幾乎涉及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它起著繼承歷史文化的紐帶作用。
漁島民俗,則是其中最具地域特色,最富文化內涵的一個組成部分。民俗在發展過程中,具有相對的穩定性,於是傳承的特徵擺到了主要位置,但不能忽視變異的特徵。應將傳承性與變異性密切相聯繫。它同時又與歷史性、地方性的特徵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標誌了民俗事象在不同歷史、不同地區的流傳所出現的種種變化。
換句話說,民俗的傳承性,絕不能理解為原封不動的代代照搬,恰恰是隨著歷史的變遷,不同地點的傳播,從內容到形式或多或少有些變化,有時甚至是劇烈的變化。如:我國解放前的清明節祭祖上墳,到解放後祭掃烈士墓;我國多少世紀以來,漢族盛行的表親(近親)婚,得不到革除,現在由新婚姻法規定,禁止近親配偶,用科學與法制反掉了劣俗。因此,民俗的傳承性與變異性是兩個矛盾的變異和變異過程中的傳承,絕沒有只傳承不變異或一味變革而沒有傳承的民俗事象。

 

 

 

(金立高∕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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