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传唱:“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点红灯”,可知春灯时节又将来临。一般而言,元宵节是灯会的重大节日,也是春灯的起始之日,而闻名遐迩的硖石灯会老里并非一定在元宵。乡先贤张宗祥(1882~1965年)《铁如意馆碎录》中“硖锁记”有一篇《灯记》,明确地告诉我们:“硖以灯名,灯不在灯节,在正二月、二三月之交”,所以俗称春灯是十分相宜的。
海甯硖石灯彩因其通体书画诗词图案,均以绣花针扎孔勾勒。轻罗万眼,针眼之数以数十万计甚至上百万计,其特色灯彩精工非凡。如今已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该加深研究了。除传承制作的一般工艺外,也要更注重于真正的艺术学角度的研究。笔者在图书馆详阅海宁历史上望族巨姓谱牒时,发现《海甯岩门高氏宗谱》的原始雕版是清道光年以前的古版,1925年得以重印,共39卷,一页不缺。据笔者所知,这是存世200多种高姓谱牒文献之中最完整,可靠性最强的。尤其值得后人关注的是,这部族谱早已把海甯三大文化之中的海宁灯彩,正式载入家谱“祀典祭器”之中,这是海宁其他姓氏望族谱牒所不具备的重大史料。详细揭载于报本堂《高氏宗祠须知册》,特别列出的“灯彩”条目,内容展开如下:
锡五梅花 一堂 锡四梅花 一堂 锡三梅花 一堂 四方玻璃灯 一堂 画花玻璃灯 一堂 珠灯 四堂 纱灯 五堂 小板纱灯 一堂 六角大板纱灯(破)一堂 风灯 两盏 明骨灯(小套一个)三十六盏 铜耀台 六盏 铁盌 四只
这是一份珍贵史料,据笔者所知,甚至在任何别的善本古籍中都从未发现,是我们研究硖石灯彩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史料。现据这部海甯的高氏宗谱,已经能确认,“灯彩”一词,原来是古已有之的名称。并且“灯彩”迎灯的规模,从古器物的实录中也有了真实而明确的资讯透露。加上上世纪 80年代末,海宁博物馆得以从横埭街81号高氏旧宅收藏到一批精美的古代针刺珠帘伞景片,亦可佐证确认,高姓应该是硖石灯彩文物保存的大族之一。从而也可以看出,到图书馆阅读,常常能够开券有益,让我们入琳琅书山必能采宝而归。例如,又有一次,也是为研究硖石灯彩而深入查阅时,发现了另一宗有趣的故事,现简介于下面。
假如同一典故在阅读两本书,发现竟是两个含义完全相反,叙述文本又十分雷同,却出版于几乎同一时代,您不会感到很惊奇吗?笔者恰好有缘读到这样的书籍。众所周知,凡提及灯文化,常有人引证典出凶贪专横故事的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是与为官清廉亲民爱民的政治作风背道而驰的劣迹形象。口语或文本提到这个典故,是用来形容描写贪赃枉法霸道蛮凶的官员嘴脸。
这则典故一般人都认为最早出自陆游(1125~1209年)所著的《老学庵笔记》。笔者专稿《硖石灯彩研究》也是这样措词 “引经据典”的。说是《老学庵笔记》载:“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观赏,吏人遂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部《老学庵笔记》成书年代,据清朝版本学家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六十四 考据为“淳熙、绍熙间所著”(见《知不足斋丛书》本,此本鲍渌饮以钱氏旧本开雕,而以璜川吴氏、涉园张氏钞本参校,并为之跋的。又从卢氏抱经堂本附录宽山 [不著名氏]一跋于后。《说海》、《历代小史》均节录一卷云。而且《说郛》本有近代海甯张宗祥先生校勘本行世。足证版本流传有序,十分可靠。)也即约在 1173~1194年这两朝之间。正因为成语故事十分搞笑,一针见血地讽刺为官不仁者,人们把它作为清官廉吏的反面形象,流传很广泛。谁也不会去追究最初的版权所有者,更没有人为之打著作权官司。然而,如果真要正经作古地研究,便不得不作些过细的考据。也是读书深入的趣事。这个笑话的最初著作权,实应归属比陆游同时代却更早些的一部古书《铁围山丛谈》。这节文字,记录于宋蔡绦所著《铁围山丛谈》卷第四的第六条目的后半段,全文如下:“又有田殿撰升之登者,名家,亦贤者也,绵历中外。一日为留守南都,时群下每以其名‘登’故,避为‘火’。忽遇上元,于是榜于通衢:‘奉台旨民间依例放火三日。’遂皆被白简。至今遗士大夫谈柄,不可不知。”至1983年 9月中华书局出版影印本,首页有冯惠民、沈锡麟两位点校的‘校勘记’。”其[二]:“故避为火,学海本‘避’下有‘灯’字。‘火’下无‘忽’字。”云。那段蔡绦原文刊印于此版第六十三页倒数第八行至十行。著名学者余嘉锡的《四库提要辩证》对《铁围山丛谈》已作了详尽的考证。故笔者对这部文献十分放心,不再赘言。
仔细读这个记述典故,不难看出,作者蔡绦是为那个姓田名登,字升之,职位为殿撰的人美言的。先褒称田登为“名家”且厚颜无耻称为“贤者”——其实只不过臭名昭著而已。哪里是什么贤者名家。又把责任推诿给“群下”。实际上本是“奉台旨”的,文词也说漏了嘴,正明明白白是“奉台旨”奉田登这个昏官的“台旨”。他为什么还要为田登美言呢,简而言之,恐怕是物以类聚吧。真令读者厌恶。相反,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描写的就十分实事求是,爱恨分明。明确记载就是田登“自讳其名”,而且“触者必怒”,一怒,则下属“吏卒多被鞭笞”。被责打后,吏卒没办法,只得写上“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可见胡作非为的就是州官田登其人,并且是“依例”——可见类似胡作非为的丑事、恶行已经成例了。一切已在陆游笔下昭昭然。与蔡绦的叙述文本大相径庭,实有泾渭之别。
中华书局版《铁围山丛谈》点校说明页介绍了作者简况,十分详尽。“蔡绦,字约之,自号百衲居士,别号无为子,兴化仙游(在今福建)人,官至徽猷阁待制。其父蔡京,字元长,历仕神宗、哲宗、徽宗诸朝,官至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封鲁国公,叔父蔡卞,兄蔡攸、蔡儵、蔡翛等,皆居显官。蔡绦是蔡京季子,最受钟爱。”
据《宋史》蔡京传记载,“徽宗宣和六年(1124年),蔡京再起领三省,至是四当国,时年78岁,目昏眊不能事事,悉决于季子绦。凡京所判,皆绦为之,且代京入奏。每造朝,侍从以下皆迎揖,呫嗫耳语,堂吏数十人,抱案后从。蔡京父子由是恣为奸利,窃弄威柄,媒蘖密谋,斥逐朝士,宰臣白时中、李邦彦惟奉行文书而已。由于朝廷腐败,蔡京等人专权误国,金兵于年大举南下,宋室危急,徽宗于传位给太子赵恒(钦宗)后,便仓惶南逃。蔡京为自全计也举室南窜,后被钦宗放逐岭南,并于靖康元年(1126年)7月,于南放途中死于潭州(今湖南长沙)崇教寺。当时同被远窜的,还有蔡京的子孙 23人;蔡绦也被流放到白州(今广西博白),以后便死在那里。”这里再附一笔,巨奸蔡京载民脂民膏金银细软息于崇教寺时,周遭百姓拒售卖粮食给蔡京,至其饿死。实在可以为后世贪官污吏作一警戒。不义之财世人厌恶,不义之官百姓摒弃,弄到最后还不是饿死结局。《铁围山丛谈》作者既是巨奸蔡京之子,又最受宠信。且长期代父执政,窃弄权柄,恣为奸利,真所谓是只许他自己放火,不许旁人说话的封建官僚。致使朝政日益腐败,不可收拾,最应负政治责任。平日不许百姓点灯,只图自己放火,最终仍无好结果,正是历史的惩罚。
从蔡氏满门贪奸暴行可以见得,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说法是不错的。附带还可以佐证的是,我们在灯文化研究中,还必须提及的另一个同样不关心百姓民生,一味铺张浪费,不顾贫寒百姓死活的当时福州太守蔡君谟。他正是这个《铁围山丛谈》的作者蔡绦的伯父——也即两宋著名奸臣蔡京的长兄。在出任福州太守时,强迫命令每户百姓人家,所谓“自愿”于元夕点七盏灯,歌舞升平。于是一个名叫陈烈的人,特制一盏丈余巨灯,大字报样地书写着: “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爷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为民伸张正义,大快人心。这些故事充分说明他们蔡氏阖家,在对待为官廉洁爱民清政方面,都站在人民的对立面,便永远摆脱不了千古百姓的讥评与批判。也难怪他们都有同一类型极具讽刺意味的故事传到后世,遭受到千古骂名。而且历史资料可以考证的是,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著作于淳熙至绍熙年间,即1173~1194年间,而《铁围山丛谈》是1126年钦宗贬蔡京父子流放岭南之后不数月就写出,确是早了三四十年。但历代灯文化研究者、艺文故实表述者,都宁愿引用爱国诗人陆游的著作《老学庵笔记》,而很少有人关注蔡绦文过饰非的表达文本,这难道不也说明,千百年来,一般百姓是轻蔑贪官奸臣,而尊敬崇尚爱国的义士,那位站在百姓利益这边说话的诗人陆游受后人颂扬。强烈地显现出后世百姓取舍自在人心,包括每一位读书的读者,公平史笔自在人心。
(高健行/海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