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郁永河其人其事
清初浙江仁和人(今杭川)郁永河撰所的《裨海紀遊》,又名《採硫日記》和《渡海輿記》,是有關台灣最重要的行役記。記清康熙36年(1697)從福州出發,南下經廈門,渡台灣海峽,由台南登陸再循西海岸北上,由淡水坐海舶進入臺北盆地,到大屯山麓,北投一帶採辦硫磺的經過。對當時台灣的情況,特別是原住少數民族的生活和風俗習慣,作成了極有價值的記錄。
郁永河台灣之行的緣起,則由於清康熙35年(1696)的冬天,福州的火藥局爆炸,燒毀了50多萬斤火藥,地方當局要負責賠償。當時距鄭氏降清僅14年,聽說台灣北部淡水一帶出產硫磺,可以製造火藥,想派人前往採辦。但因其地尚未開闢,水土險惡,原為鄭氏流放罪人之所,沒有人敢去。郁永河時在福州作幕客,性好出遊。他在康熙30年(1691)春天由浙入閩,循閩江北源建溪,經建甌、南平到達福州。當年秋天又到閩南遊覽,並跑到龍巖、寧洋,翌年返回福州。康熙32年秋天再循閩江西源屯溪遊覽閩西北,到過泰寧和邵武。康熙33年又循閩江南源沙溪,一直走到汀州的武平。至此,他的行蹤已遍及福建省的八個府,只剩下新添的台灣府了,所以慨然答應前往臺北採硫。
《裨海紀遊》的特點之一,是記錄了當時台灣原住民生活和風俗習慣,並對治番有獨到的建言。這些記錄都是郁永河親自觀察和查詢得來,並非轉錄他人著述,內容非常珍貴。他從台南出發,通過西部平原北上,一路描述了所見番社和番人的生活。遊記的末尾,曾用頗多的篇幅來評論整個台灣原住民政策的得失,並寫下了多首竹枝詞,來歌詠原住民的風俗習慣,非常有助我們對於早期台灣原住民生活的瞭解。
日本人對於《裨海紀遊》曾下過不少功夫,此顯然和這篇遊記的內容具有重要性及日本侵略統治台灣的治番政策有關。台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在明治三十七年(1904)出版的《台灣蕃政志》,對《裨海紀遊》摘引甚多,轉述了郁永河的 "理蕃方策" 及 "馭蕃意見" ,推許郁氏為有卓越見解的中國人。日人編纂的重要文獻《台灣文化史》,亦充分參考了《裨海紀遊》。明治四十一年(1908)日人諸田維光將《裨海紀遊》翻譯成日文,他坦承譯書的動機,是因為這篇遊記所提出的治番方略,可供日本之殖民統治參考。這篇遊記受到日本當局及學者的重視,可見一斑。
二、郁永河所見之台灣
滿清領台初期,關於台灣之地理及人文資訊,均極匱乏。滿清政府對台灣的統治,是形式多於實質。據郁永河所述,台灣在行政區上稱為台灣府,歸福建台廈道管轄,下設台灣、鳳山及諸羅三縣。台灣縣即府治所在,轄區包括嘉南平原南部及高雄平原北部。南北長40里,東西寬50里,澎湖亦為其所轄。其南為鳳山縣,轄區南至恆春半島之南端。諸羅縣在台灣縣之北,轄區直抵北部之雞籠山(今基隆)。郁氏指出:「三縣所轄,不過山外沿海平地,其深山野番,不與外通,外人不能入,無由知其概。」郁氏總結台灣之形勢:「總論台郡平地形勢,東阻高山,西臨大海,自海至山,廣四五十里;自鳳山縣南沙馬磯至諸羅縣北雞籠山,袤二千八百四十五里,此其大略也。」(此處所言台灣之長寬距離為當時之臆測,均欠正確。)又當時台灣雖設三縣,但諸羅鳳山二縣之官府,仍設在府城內,郁氏認為十分不妥。他批評說:「至若諸羅鳳山二邑,各有疆域,舍己邑不居,而寄居郡治台邑之地,若僑寓然;似宜各度地勢,植竹建城,不獨撫宇為便,而犄角互援之勢亦成矣。」
至於原住民之分佈情形,郁氏曾指出:「諸羅、鳳山無民,所隸皆土著番人。」可見當時台灣縣境內已為漢族移民所居而無原住民。而鳳山、諸羅則尚未有移民,只有原住民在此活動。郁氏曾一一記述鳳山縣之番社名稱,至於諸羅之番社,由於數目眾多,僅舉例述之;而台灣縣則未提及有番社之存在。可能台灣縣境內之原住民已被迫遷往深山或其他地區。據郁氏所記,當時鳳山縣有土番十一社,其名稱為:上淡水、下淡水、力力、茄藤、放索、大澤磯、啞猴、答樓等八個平地番社,另有茄洛堂、浪嶠、卑馬南等三社在山中。平地番社須輸賦應徭,山地番社則只須輸賦而不應榣。除此二種番社外,另有傀儡番及山中野番,均無社名。郁氏又指出:「諸羅縣居其北,攝番社新港、加溜灣、歐王、麻豆等二百八社外,另有蛤仔難等三十六社,雖非野番,不輸貢賦,難以悉載。」
從郁氏之記述中可知,當時之原住民大多分佈在西部沿海平原,此一地區之村落密度較高。南部高雄屏東一帶雖然面積廣大,但原住民聚落不多,尚為未經大規模開墾之原始地區。當時台灣之官府已實施賦稅制度,向轄區內之原民課徵賦徭。平地番社須輸賦應徭,山地番社則只須輸賦而不應徭。野番則仍是化外之民,不受政府管轄。此種賦稅制度可能早在荷蘭佔領時期就已建立。
郁氏在《裨海紀遊》中所記,只有番社名稱,而無原住民族群名稱。可見當時對原住民之認識,尚極有限。官府及移民只將原住民分為土番及野番,因為土番都住在平地上,通稱為 "平埔族番人" ;野番則住深山中,通稱為 "生番" 。原住民居住之聚落,則稱為番社。
三、郁氏經過之番社
郁永河於康熙三十六年(1697)四月初七日自府治出發,北往淡水採硫。自南至北所經之番社,在《裨海紀遊》中皆有記載,茲將所經番社名稱及所見,摘錄如下:
四月初七日:經新港社、嘉溜(葛辣)灣社、麻豆社,若合沿海之歐王社,為鄭時四大社,已相當漢化。「雖皆番居,然嘉木陰森,屋宇完潔,不減內地村落。」「然觀四社男婦,仍被髮不褌,猶沿舊習。」
初八日:至倒咯(音洛)國社。
初九日:經打貓社、他里霧社,至柴里社。「所見御車番兒,皆遍體雕青,自腕至肘,纍鐵鐲數十道,又有為大耳者。」
初十日:至大武郡社。「是日所見番人,紋身者愈多,耳輪漸大如碗。獨於髮加束,或為三叉,或為雙角。又以雞尾三羽為一翿,插髻上以為美觀。又有三少婦共舂,中一婦頗有姿,然裸體對客,而意色泰然。」
十一日:至半線社。「居停主人揖客頗恭,具饌尤腆。」「自諸羅山至此,所見番婦多白皙妍好者。」
十二日:過啞束社,至大肚社。「林莽荒穢,宿草沒肩,與半線以下如各天。至溪澗之多,尤不勝記。番人狀貌轉陋。」
十三日:過沙轆社,至牛罵社。「社屋隘甚,值雨過,殊濕。」
十四、十五、十六日:因大雨留在牛罵社。
十七日:雨稍停,欲就近登山觀察。「社人謂:野番常伏林中射鹿,見人則矢鏃立至,慎毋往。」「雖前山近在目前,而密樹障之都不得見。惟有野猿跳躑上下,向人作聲,若老人欬。又有老猿如五尺童子,箕踞怒視。」
十八日至二十二日:囚大雨仍留牛罵社。
二十三日:經大甲社、雙寮社、至宛里社。「御車番人貌益陋,變胸背雕青為豹文。無男女,悉翦髮覆額,作頭陀狀,規樹皮為冠。番婦穴耳為五孔,以海螺文貝嵌入為飾,捷走先男子。」
二十四日:過吞霄社、新港仔、至後瓏社。
二十五日:過中港社、至竹塹社。「山中野牛甚多,每出千百為群,土番能生致之。候其馴用之。」
二十六日:自竹塹社至南嵌社。「自竹塹至南嵌,八九十里不見一樹一屋,求一樹就蔭不得。」「既至南嵌,入深箐中,披荊度莽,冠履俱敗。」
二十七日:經八里分社、乘小舟至淡水社。「自南嵌越小嶺,在海岸間行,巨浪捲雪拍轅下,衣袂為溼。至八里分社,有江水為阻,即淡水也。深山溪澗,皆由此出。」
至此,郁氏沿途經過之番社,計有二十四社,僅約占已知番社之十分之一而已。此後郁氏即由淡水乘船進入臺北盆地,積極從事採硫工作。參與採硫工作之番社,有八裏分、麻少翁、內北頭、外北頭、雞洲山、大洞山、小雞籠、大雞籠、金包里、南港、瓦烈、擺折、裏未、武溜灣、雷裏、荖厘(若厘)、繡朗、巴浪泵、奇武卒、答答攸、裏族、房仔嶼、麻裏折口等二十三社,皆淡水總社統之。
郁氏所記述之番社名稱,至今尚大多可以在台灣的地名中見到或有類似者,為當時番社的分佈,留下了珍貴的資料。
四、早期原住民之生活與習俗
當時台灣之原住民,有土番與野番之別,郁氏對於野番,有以下之描述:「野番生其中(指深山),巢居穴處,血飲毛茹者,種類實繁,其升高巔越箐度莽之捷,可以驚猿逐駭獸;平地諸番恆畏之,無敢入其境者。而野番恃其獷悍,時出剽掠,焚廬殺人,已復歸其巢,莫能向邇。其殺人輒取首去,歸而熟之,剔取髑髏,加以丹堊,置之當戶,同類視其室髑髏多者推為雄。如夢如醉,不知向化,真禽獸耳!」
對於土番,郁氏有如次之觀察:「若夫平地近番,冬夏一布,粗糲一飽,不識不知,無求無欲,自遊於葛天、無懷之世,有擊壤鼓腹之遺風。亦恒往來市中,狀貌無甚異,惟兩目拗深瞪視,似稍別。其語多作都盧嘓轆聲。」
郁氏在台灣所見,皆為居住在平地之土番(即平埔族),他對土番的生活與習俗,有很精彩的報導。
1.番社組織
「社有小大,戶口有眾寡,皆推一二人為土官。其居室、飲食、力作,皆與眾等,無一毫加於眾番。不似滇廣土官,徵賦稅,操役奪,擁兵自衛者比。其先不知有君長,自紅毛始踞時,平地上番悉受約東,力役輸賦不敢違,犯法役人者,剿滅無孑遺。鄭氏繼至,立法尤嚴,誅夷不遺赤子,併田疇廬舍廢之。」
2.住屋及設備
「番室倣龜殼為制,築土基三五尺,立棟其上,覆以茅,茅簷深遠,垂地過土基方丈,雨暘不得侵。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臥,以貯笨車、網罟、農具、雞棲、豚柵,無不宜。室前後各為牖,在脊棟下緣梯而登。室中空無所有,視有幾犬,為置幾榻。人惟藉鹿皮擇便臥,夏並鹿皮去之,藉地而已。壁問懸葫蘆,大如斗,皆蓄毯衣納其中。竹筒數規,則新醅也。」
3.飲食
「地產五穀,番人惟食稻、黍與稷,都不食麥。其甕飧不宿舂,曉起待炊而舂,既熟,聚家人,手搏食之。山中多麋鹿,射得輒飲其血,肉之生熟不甚較,果腹而已。」
「番人無分男女皆嗜酒,酒熟,各攜所釀,聚男女酣飲,歌呼如沸,累三日夜不輟。餘粟既罄,雖飢不悔。」
「其(酒)釀法,聚男女老幼共嚼米,納筒中,數日成酒,飲時入清泉和之。客至,番婦傾筒中酒先嘗,然後進客。客飲盡則喜,否則慍,慍客或憎之也。又呼其鄰婦,各衣毯衣,為聯袂之歌以侑觴。客或狎之亦不怒。其夫見婦為客狎,喜甚。謂己妻實都,故唐人悅之。若其同類為奸,則挾弓矢偵奸人射殺之,而不懟其婦。」
4.服飾及紋身
「男女夏則裸體,惟私處圍三尺布。冬寒以番毯為單衣,毯緝樹皮雜犬毛為之。亦有用麻者,厚可一錢,兩幅連綴,不開領脰。衣時以頭貫之,仍露其臂。又有袒掛臂,及兩幅左右互袒者。婦人衣一幅雙疊,縫其兩腋,僅蔽胸背,別以一幅縫其兩端以受臂,而橫擔肩上。上衣覆乳露腹,中衣橫裹,僅掩私,不及膝。足不知履,以烏布圍股。一身凡三截,各不相屬。老人頭白,則不掛一縷,箕踞往來,鄰婦也不迎也。」
「男子競尚大耳,於成童時向耳垂間各穿一孔,用篠竹貫之,日以加大,有大如盤,至於垂肩撞胸者。項間螺貝纍纍,盤繞數匝,五色陸離,都成光怪。」
「胸背文以雕青,為鳥翼、網罟、虎豹文,不可名狀。人無老少,不留一髭,並五毛盡去之。」
「腰間一刃,行臥與俱,凡所成造,皆出於此。」
5.婚姻
「婚姻無媒妁,女已長,父母使居別室中,少年求偶者皆來,吹鼻簫,彈口琴,得女子和之,即入與亂,亂畢自去。久之女擇所愛者,乃與挽手。挽手者,以明私許之意也。明日女告其父母,召挽手少年至,鑿上顎門牙旁二齒授女,女亦鑿二齒付男,期某日就婦室婚,終身依婦以處。蓋皆以門楣紹瓜瓞,父母不得有其子,故一再世而孫,且不識其祖矣。番人皆無姓氏,有以也。」
6.社會關係
「屋必自構,衣需自織,耕田而後食,汲澗而後飲,績麻為網,屈竹為弓,以獵以漁,蓋畢世所需,罔非自為而後用之。」
「惟陶冶不能自為,得鐵則取澗中兩石夾槌之,久亦成器,未嘗不利於用。剖瓠截竹,用代陶瓦。」
「我有之,我飲食之,鄉黨親戚,緩急有無不相通。鄰人米爛粟紅,饑者不之貸也。」
「村落廬舍各為向背,無市肆貿易。有金錢,無所用,故不知蓄積。雖有餘力,惟知計日而耕,秋成納稼。計終歲所食,有餘則盡付麴蘗。來年新禾既植,又盡以所餘釀酒。」
郁永河寫了多首《土番竹枝》,以詠這些風俗習慣:
「生來不曾織衣衫,裸體年年耐歲寒;犢鼻也知難免俗,烏青三尺是圍闌。」 「夫攜弓矢婦鋤耰,無褐無衣不解愁;番罽一圍聊蔽體,雨來還有鹿皮兜。」 「文身舊俗是雕青,背上盤旋鳥翼形;一雙又為文豹鞹,蛇神牛鬼共猙獰。」 「胸背斕斑直到腰,爭誇錯錦勝鮫綃;冰肌玉腕都文遍,只有雙蛾不解描。」 「番兒大耳是奇觀,少小都將兩耳鑽;截竹塞輪輪漸大,如錢如碗復如盤。」 「丫髻三叉似幼童,髮根偏愛繫紅絨;出門又插文禽尾,陌上飄颻各鬥鳳。」 「覆額齊眉繞亂莎,不分男女似頭陀;晚來女伴臨溪穀,一隊鸕鶿蕩綠波。」 「老翁似女女如男,男女無分總一般;口角有髭皆拔盡,鬚眉卻作婦人顏。」 「腰下人人插短刀,朝朝磨礪可吹毛;殺人屠狗般般用,纔罷樵薪又索綯。」 「耕田鑿井自艱辛,緩急何曾叩比鄰;構屋 輪還結網,百工俱備一人身。」 「女兒纔到破瓜時,阿母忙為構室居;吹得鼻簫能合調,任教自擇可人兒。」 「只須嬌女得歡心,那見堂開孔雀屏;既得歡心纔挽手,更加鑿齒締姻盟。」 「男兒待字早離娘,有子成童任遠颺;不重生男重生女,家園原不與兒郎。」 「輕身矯捷似猿猱,編竹為箍束細腰;等得吹簫尋鳳侶,從今割斷伴妖嬈。」 「竹弓楛矢赴鹿場,射得鹿來交社商;家家婦子門前盼,飽惟餘瀝是頭腸。」 「種秫秋來甫入場,舉家為計一年糧;餘皆釀酒呼群輩,共罄平原十日觴。」 「誰道番姬巧解釀?自將生米嚼成漿;竹筒為甕床頭掛,客至開筒勸客嘗。」 「深山負險聚遊魂,一種名為傀儡番;博得頭顱當戶列,髑髏多處是豪門。」
五、結語
在中國人民大量移民台灣之前,台灣是原住民的生活空間。關於台灣原住民的起源,現在有兩種說法,一是主張原住民的發源地是在島外,一是主張台灣就是原住民族的發源地。持前一種說法的學者,是從語言、考古、文獻資料、神話傳說等方面,推論台灣原住民族的起源地,應是亞洲東南沿海。而台灣是〈南島語族〉祖居地的說法,則是較新的主張,是許多外國語言學家的研究結果。孰是孰非,尚待進一步的研究。看到郁永河對早期台灣原住民的記述,與我國大陸及東南亞少數民族頗多相似之處,兩者之間必有密切之關係,自不待言。
根據台灣最新的調查統計,現在原住民族可略區分為原住民族和平埔族。原住民族目前仍保有自己的語言、風俗習慣和部落結構,約有四十萬人口,只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二,正面臨急速現代化的挑戰。平埔族則大多已漢化,失去原有的語言和習俗。三百多年前郁永河在台灣西部平原見到的原住民,事實上都是平埔族。平埔族包括許多族群,由於當時尚缺乏調查研究,所以在郁氏之著作中,概以「番人」視之。自明鄭以後,漢人移民來台漸多,平埔文化迅速被漢文化所同化。加上異族通婚盛行,平埔族人已漸融入漢人系統中,兩者已很難加以區別。
當時平埔族的居住區域,係以西部平地為主。清領期間,漢人來台墾荒者日眾,在土地競爭與商業交易中,原住民較居劣勢。外在環境的變遷,使得原住民在生活方式與經濟發展上,不得不向漢人學習,以求生存,以致失去其自有的文化。一部分不甘被同化的原住民,則遷往山區居住,另求生存之道。
根據專家學者的研究,十七世紀初葉,台灣平埔族的分佈,在今台南、高雄、屏東地區為西拉雅族;在雲林嘉義地區為洪雅族;在大肚溪以南,濁水溪以北地區為貓霧悚族;在台中清水、梧棲一帶為巴布拉族;在台中盆地為巴宰族;在苗栗、新竹、桃園地區為道卡斯族;在桃園北部及臺北盆地為雷朗族;在台灣北部海岸一帶為凱達格蘭族;另在蘭陽平原則為噶瑪蘭族。在這些族群中,語言雖不相通,部份風俗習慣卻相似。郁氏自台南至臺北沿途所遇見的原住民,大約有西拉雅族、洪雅族、貓霧悚族、巴布拉族、道卡斯族、雷朗族及凱達格蘭族等。他所記述的各種原住民習俗,與後來專家學者之研究結果大致相符,可見郁氏觀察之敏銳精到,值得敬佩。他早在三百多年前,即痛陳台灣番政的種種弊端,而提出各種具體的改進之道。其中有一段語重心長的話,頗值得我們回味:「苟能化以禮義,風以詩書,教以蓄有備無之道,制以衣服、飲食、冠婚、喪祭之禮,使咸知愛親、敬長、尊君、親上,啟發樂生之心,潛消頑憝之性,遠則百年、近則三十年,將見風俗改觀,率循禮教,寧與中國之民有以異乎?」
現在台灣仍保有其民族固有文化之原住民,尚有十二個民族。按其人口之多寡次序為阿美族、泰雅族、排灣族、布農族、魯凱族、卑南族、鄒族、雅美族(達悟)、賽夏族、噶瑪蘭族、邵族及太魯閣族。其中前五族之人口,各在一萬人以上。尤以阿美族為最多,達十四萬人。邵族及太魯閣族原分別歸入鄒族及泰雅族,近年來才劃出,其人口最少,均尚不足一千人。這些原住民族中,阿美族、卑南族及噶瑪蘭族為母系社會,排灣族為長嗣制度,其餘均為父系社會。除達悟族居住蘭嶼島上未有獵首之風外,其餘均分佈在中央山脈及東部縱谷地帶,數百年前都盛行獵首,但早經禁絕。當前所有原住民族,都正面臨社會急速現代化的問題。今後如何使原住民族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中,跟上時代的腳步,不受現代化浪潮所衝擊而消失,持續保持其民族固有的文化,維護其民族的尊嚴與地位,尚有待我們大家共同努力。
(毛育剛/前台灣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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