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科技之發達與不斷進步,雖在生活上給人們帶來便利與舒適,相對地也把地球帶來不斷的破壞,造成生態的不平衡,它的後果是很可怕的!因為生態不平衡,千萬年形成之生物鏈亦產生改變,某些生物因環境不適而滅種。人們見到這種現象,開始警覺,在巴西、日本、英國、義大利曾先後召開維護環境之會議,研究因應之道。古人有一句話說:由奢入儉難,高度開發國家消耗資源與能源實在驚人,美國人口兩億,卻消耗了近百分之四十的資源與能源,其它開發國家亦消耗極巨,它的指標就在二氧化碳排放統計量上,因此大家開始檢討,先是禁用氟氯化碳生成物,以減少臭氧層之破壞,再就是減低二氧化碳之排放量,以降低溫室效應,而達成京都協定,可是排放量最高的美國小布希總統上台後,竟不承諾柯林頓接受之協定,所以開發國家G8高峰會議受到許多人士之抗議與指責,因為G8國家欲掌控世界資源之分配,口頭上說得好聽,要振濟貧窮國家,而真正的結果是富者愈富,貧者愈貧!
談到資源,先從文明發展初期之使用木石,進步到開發地下礦藏煤與銅鐵,以及隨後其它金屬非金屬之使用。隨著科技進步而引進了新物質之利用,石化工業發展後,塑膠工業就是一例。能源方面,早期鑽木取火,燃燒樹木,而獲熱能,進而開礦用煤。內燃機發明後,人們在世界各地探測石油,煉製燃油,以轉換為內燃機之動能。二次大戰末,原子能、核能之研究,已有相當進展,愛因斯坦的物質與能量轉換方程式讓人聯想到可以取用不盡之能源,殊不知僅有少數元素且須在相當的設備條件下,才可以進行原子分裂與融合,其它電能等亦須經其它能源之轉換,且轉換效率並非百分之百。由於世界人口不斷增加,資源與能源之消耗亦成極大之級數成長,依此推演,它終有耗盡的一天,科技人員有鑒於此,努力開發新物質,新能源,或所謂之替代能源,但開發永遠抵不過人們對它能消耗。再說資源被利用後,廢棄物如何處理,先進國家想到資源回收,並且也在努力實施,大家也許在化學上聽過所謂可逆反應,但被利用過的資源可逆嗎?既不可逆就表示它不能百分之百的回收,也就是資源也有被用盡的一天。不僅資源與能源有耗盡的一天,它們的後遺症大著呢,廢棄物燒掉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甚或直接有害的氣體如戴奧辛等,能源用過就沒事嗎?也不盡然,目前核廢料之處理就讓人頭痛。一句常聽的話:要開源節流,源既無法開,唯一的對策就是節流,要節流就得從節約做起,無論是什麼資源與能源,都得節省使用。
資源的節省,首須看它能否回收或再利用,若能的話,就須在最節省而有效的方法下回收,若能再利用的話,就須不斷的再利用。舉例來說:紙張在文明世界中,佔據了極為重要的角色,雖然電腦發展到可以取代紙張,但它仍然被廣泛地應用著,當今連美國也倡導紙張兩面的使用。其它資源與能源,雖被要求節約使用,但仔細評估,發現效果實在不彰,到處都會見到不必要的浪廢,用水用電就常見無謂的消耗。台灣地處亞熱帶,也曾經過一段經濟發展,民生樂利的日子,街道上隨處都是汽車,也常見到有人停車時在車內發動引擎,開著冷氣睡,他個人是享受了炎陽下的冷氣,可是後果他想到了嗎?首先是排放了污染空氣的有害氣體二氧化碳及少量未完全燃燒的碳氫化合物,若是柴油引擎的話,因增高馬力效能而更排放了有害健康的氮氧化合物,此外在能源消耗上,他可能根本不了解內燃機的熱力轉換效率指數,不是百分之百而是百分之二十幾,連百分之三十都不到,其它都是不能用的能量,再者他也沒有考慮到引擎的折舊,最後他個人受了一點冷氣,可是他想到冷氣機只不過是熱交換的工具嗎?他享受冷氣,可是交換後的熱,卻要別人去承擔!經由以上的例子,可見一些人對節約資源與能源的茫然與無知。再談談個人該如何做呢?這將因人而異,各有各的做法,原則上是合理與合情,總之節約使用,維護環保,最後達到生態平衡。
人的生活面大致包括衣、食、住、行、育、樂,個人認為穿衣為求保暖,只要保暖舒適就可。禮運大同有所謂貨不必棄於地,亦不必藏於己,凡能穿能用的衣物鞋襪,只乾淨可用,都該使用,所以我身上的衣物,一些都是孩子們留下而尚可用的。食,粗菜淡飯未嘗不可,偶而打一次牙祭也行。在家我是冰箱剩餘之清除者,剩下的先吃是我的一貫做法。住,只要能安身即可,也另外還要有一個書桌。行,還有一輛老舊的飛羚,經過檢修後尚能使用,但得每半年送檢一次,現在公車與捷運都很方便,沒有必要,已不開車。育,是生活中的重要一環,早睡早起,不忘運動。氣功與網球是我的選項,此外不忘讀書,從前為了工作,讀數理科技,現在既已退休,我有充裕的時間去讀古書,探佛理,深感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從現代生活中,一般人對價值觀念的扭曲,深覺更須要從中華傳統四書五經、四維八德去導正。
從媒體上看到歐美有些地區拒絕接受現代文明,他們依舊過著十八世紀相當保守的生活,沒有電話,當然更沒有電視、電冰箱、洗衣機、汽車、飛機,而與自然相安無事,日子也過得悠然自得。你說他們笨嗎?其實他們一點也不笨,他們了解自然,體驗自然,與自然融為一體。可能他們才真正了解永恆的真理。
(申克均/黃岩同鄉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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