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父孫中山先生艱困的領導革命事業,畢其一生,仍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繼承志業的革命黨人雖多,但能完全認知並深刻理解中山先生革命是建國之意志者,唯先總統 蔣公。 蔣公一生志業,全在實現國父的理想,恭讀其遺囑可知:「自余束髮以來,即追隨總理革命,無時不以耶穌基督與總理信徒自居,無時不為掃除三民主義之障礙,建設民主憲政之國家,堅苦奮鬥 惟堅此百忍,奮勵自強,非達成國民革命之責任絕不中止,矢勤矢勇,毋怠毋忽」。這是 蔣公逝世前的告示與一生志業的告白。
筆者有幸曾久任 蔣公貼身衛士多年,深知老先生繼承 國父革命建國事業其堅毅的意志與忠誠執行的精神,積極的承擔起國民革命的重責大任, 蔣公不愧是軍事家 ,正符合中山先生革命三時期的第一階段〈軍政〉時期的需要。 國父逝世的次年(民十五年)就揮兵北伐,經過三年多的軍事掃蕩,民國十八年北伐完成,統一全國。繼而實施〈訓政〉,訓練人民懂得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政治權利。四年後(民國二十二年)國民黨依據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制度,擬訂了一部《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交國民黨中央審核,經三次修訂後,於民國廿五年五月五日公布《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世稱《五五憲草》預定於次年選舉制憲國民代表,於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以遂行"國父革命三時期的最終目標 憲政法治國家",以慰 國父在天之靈。然而不幸民國二十六年的七月七日,日本軍閥發動了蘆溝橋事變,掀起了八年戰亂,因此憲政治國的理想,延遲了十年之久。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日本天皇親自宣佈無條件投降,我們終於贏得抗日戰爭的光榮勝利。
民國二十五年公佈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就是國民黨根據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理論與主張擬定的。八年抗日戰爭的勝利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我國與美英等國結盟並肩作戰,藉此良機廢除了昔日的不平等條約,洗雪百年國恥,並與盟國簽訂了平等新約。中國的國際地位,與美英蘇聯並列為四強之一。此時民心大振,皆期望於此千載難逢的建國良機,在三十八位憲草修訂委員不分黨派,齊心一志,深思熟慮訂出一部好的憲法。將近一個半月的時間,由原來一四七條憲草增為一七五條,並由原來的八章分成十四章,就當時的情形以共產黨及民盟的十六位代表發言最多,意見也很中肯。國民黨的委員表現極為謙虛,修訂工程圓滿結束。公佈半年後的十一月十二日,在南京召開"制憲國民大會",由出席大會的一千五百多位代表,依據草案再逐條逐章研議、討論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大會宣佈完成《中華民國憲法》的制訂工程,並請政府向全國人民公告定期實施。
當制憲國民大會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歡慶制憲完成,是中國數千年來劃時代的大事,雖然斯時因國共雙方有太多歧見,但政府仍然按原訂計劃於翌年元旦公布憲法全文,供全國人民認知,也等於公告給全世界,中華民國有了一部「民主憲法」,即將推行〈民主憲政治國〉。並訂於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施行。這是 蔣公自民國十五年領導北伐戰爭,秉持中山先生革命是建國三時期的〈憲政時期〉開始,也是中山先生所創三民主義中〈民權主義〉政治制度的建構完成。從此中國可謂進入世界民主國家之林。於此我引述德國漢學家威爾赫姆教授的話說:「孫逸仙先生的偉大在於他將中國古文明的傳統和國家的現代需求,找到了一個『評生綜合』,也是溝通新舊時代的『橋樑』,於中國乃至全世界都有深長的意義」。
(金國銓/本刊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