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會所凌雲堂因緣側記
陳晃麟

  胡公諱維藩,字凌雲,浙江遂安(今杭州淳安)人,生於民國前十二年,民國十六年參加國民革命軍北伐宣傳行列。後出身黃埔軍校六期,歷任軍中多項職務,二十九年抗戰時已晉升甘肅軍管區政治部少將處長,三十七年兼任福州綏靖公署中將參議。曾領導國民黨浙江省黨部和三民主義青年團浙江團務。民國三十七年當選行憲後浙江四選區立法委員,而後一直在立院國防委員會服務,以迄辭世。凌公誠人如其字,具有凌雲壯志以報效國家為己任,歷任國家重要黨政軍要職,對國家有重大貢獻。

  自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後,旅台鄉親咸盼早日返回故鄉,唯歷時數載,眾知此願非一時所能達成。為因應第二屆總統選舉,故民國四十二年間各省縣市紛紛成立同鄉會,台北市浙江同鄉會亦於爾時應運而生,旨在聯絡同鄉感情,互通家鄉訊息,並對隻身來台生活清苦之鄉親給予救濟。

  浙江同鄉會於民國四十二年成立,由俞叔平膺選首屆理事長,次年起由祝紹周四次連選連任理事長,至第五屆於五十年冬突罹中風,職缺由胡公維藩代理,次年初獲選為理事長,後一直連選連任理事長。至五十六年台北市改制為院轄市,人民團體亦隨同改制擴編,同鄉會改制進入第二階段。五十七年初假一女中禮堂舉行改制後第一屆會員大會,由凌公蟬聯理事長,凌公於首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提出七項工作計劃。此後擔任多屆理事長,總共為時長達十三年之久,此期間各項工作隨即積極開展。

  在凌公主持會務期間,為同鄉會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茲略敘其重大貢獻之梗概如下:
  一、民國五十六年及次年先後兩次克服困難卯足全力組隊參加為總統 蔣公祝壽的祝壽盃籃球賽,為浙江同鄉會打響知名度,使同鄉會的會員人數迅速增加,功不可沒。
  二、創辦《浙江月刊》:旨在喚起海內外浙籍同鄉,團結力量,重建桑梓。藉以互通音訊,報導鄉情,敦睦鄉誼,向後代子孫介紹故鄉山水、人物、歷史、物產和風俗習慣等,以增強其愛鄉愛國之心,進而成為搜集整理浙江文獻之園地。民國五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發行第一期月刊,延續至今已發行六百二十一期矣!
  三、設立優秀青年同鄉獎學金,以大專學生為對象,初定有名額,凌公為免條件合格,卻受名額所限而有向隅者,特向理監事及熱心教育同鄉募款,給額外同學頒發助學金以資鼓勵。
  四、購買同鄉會所。本會成立之初借用浙江省台北辦事處位於南昌街之辦公室來辦事,因面積狹小,重要會議需借用立法院房舍舉行。改制後會員人數增多,亟需新會所。凌公於六十三年連任第四屆理事長時,將籌置新會所列為首要任務。於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中,通過成立籌募會所及公墓基金委員會,幾乎將旅台政商人士全部網羅成為委員,並開始募款。恰逢「羅斯福大樓」落成推出售屋廣告,胡理事長和常務監事印運煥前往查看,甚為滿意,頗合同鄉會之所需。然需費甚鉅,使兩人深感為難,但錯過可惜。遂與業主洽談購房付款方式,在不到半年間先後須付出五百萬元巨款。當年剛成立購屋籌募基金委員會,捐款分文未到,然兩位老人家為同鄉會長遠發展大計著想,大膽冒險出具私人支票,再湊足頭期款,取得房屋鑰匙,立即找人設計裝修,擇定五月二十六日吉時遷入辦公。此大動作使全體委員感到意外,但也佩服胡理事長的決心魄力,紛紛解囊慷慨資助。然也讓他為後續三百萬之負債奔波操心,或成為其後心力過勞種下猝逝的遠因之一。
  五、台北花園公墓之規劃係凌公於改制後第一屆理事長上任時,所提出重要施政項目之一,雖有常務理事湯于奭、王惕吾各認捐五十萬元,唯購地整建需費甚鉅,無論人財均非同鄉會一時所能負擔。時凌公於勘查位於石碇小格頭山地後已付出訂金,唯時時忙於會所及立院諸多事務,所操心力過重,不幸於民國六十三年底辭世。闢建墓園之願望始於凌公奠下基礎,終於繼任之郭理事長驥努力下賡續完成。

  凌公服務於立法院及浙江同鄉會任內為國為同鄉會身負重任,不辭辛勞,戮力從公,然人非鋼鐵,終因不堪負荷,惜天不假年。凌公久任同鄉會理事長,其貢獻略如述無人能及,深受鄉親愛戴,故其過世消息傳出後,無不為之惋惜咸感哀慟。湯常務理事于奭特別感念凌公,即提議將由其捐款百萬所命名的「明州廳」易名為「凌雲堂」,並出資為凌公塑造半身座像,置於會所以資永久紀念。「凌雲堂」由沈友梅所書,旁有「仁義生行必效,古今中外一誠」之聯語,此係會所創建「凌雲堂」之緣由。

  多年後同鄉會將鮮少使用的空間出租,凌雲堂消失,凌公塑像移置台北花園公墓,近日同鄉會所會議廳重新整頓,面貌煥然一新,並將凌公塑像請回原址安放。吾人每到會所將可瞻仰凌公塑像,不禁令人思慕其對同鄉會之重大貢獻。緬懷先賢創業唯艱,後人守成匪易,幸有凌公之孫,現任理事長大興紹承祖業志向遠大,續為同鄉會效力。誠如其上任時在〈繼往開來,再創新局〉一文所揭示四大要目之願景:「服務鄉親,凝固鄉誼。增加會員,舉辦活動。深化管理,活化公產。擴大交流,情繫中華。」嗣後諸多措施悉皆秉此推動,如崇老納賢專案,其旨一者敬老,再者冀增會員。又慮翡翠水庫興建後,為水土保持計政府已頒法令禁止土葬,公墓使用受限,業務停滯多年。則資產之活化利用茲事體大,亟待另闢蹊徑,去夏已加入新北市殯葬業設施經營商業同業公會。吾人深信在胡理事長領導以及理監事會諸位委員們共襄盛舉的熱心配合下,此舉必將為台北花園公墓的資產活化開創新局,大展鴻圖,吾人且拭目以待。

(浙江月刊 第6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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