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曆記載六十年為一甲子,今年八月二十三日是本會成立六十周年紀念,我們慎重邀請吾浙大老及鄉親撰寫宏文,以資緬懷,這值得紀念的日子,我們不是政府機關,靠的是鄉親熱心的捐助而建造會館,讓本會有這棲身之所,設置獎學金永無止境的勉勵年輕學子,讓他們得到鼓勵,更讓他們念及鄉賢前輩的德澤;設置花園公墓,使老有所終,並於年終關懷無依無靠,孤苦無依的浙籍鄉長們,更重要的我們編纂《浙江月刊》將我們的活動及兩岸的鄉情,忠實的一筆一筆記載下來,同時編輯《臺北市浙江同鄉會五十周年慶祝特刊》、《口述歷史》兩輯及《浙江百位傑出鄉賢》的專書,恐怕也是創了先河,其他同鄉會或未想到吧!說到會址,的確在當年是具遠見,也奠定我們今天能將會所四分之三的面積出租,留下四分之一的地方服務鄉親,達到以會養會的舉措。關於獎學金,我個人從未領取過,但是我絕對相信那是個榮耀,因此我致力於獎學金的累積,因為這是筆不可動用的基金,是惕勵後進最好的動力,我認為同鄉會的獎學金不僅是「領取」還要「付出」,所以今後要「領」必須要「付」,也就是要曾領取獎學金的青年參與同鄉會的會務,義務的奉獻,這樣的領取才有價值,雖是小小的變革,但意義是深遠的,希望全體鄉親都能戮力為浙籍後進多多鼓勵,同時我們有銀行存摺可昭大信。花園公墓之設置在當年也是很有見地的作法,雖然目前仍不能土葬,但這是新北市一項欠考慮的作法,對於私有土地不問原由,貿然加以禁止有效使用殊不值師法,但是總算捱過幾個年頭,到了政府不得不作通盤檢討,相信可以還老百姓一個公道。至於永安堂當時也是一紙命令表示須補辦手續。本會即按新的殯葬管理條例合法申請,並經各有關局處表示意見,正由新北市整理彙集中,相信農曆年前會有佳音,讓我們更具合法性。這一陣子雖然有一小撮鄉長別有居心提告,但均經我們一一化解,並取得最後勝利的果實,對同鄉會來說只是一場虛驚。至於《浙江月刊》我們歷年來均未脫期,也承蒙鄉長們的厚愛,經常為這本刊物做忠實的記載,讓青史得以傳承,也讓人清楚的看到一些人的嘴臉,而更堅定我們的作為,第十三屆到第十四屆中間的鬧局終於雨過天青,昭然若揭,但我們的月刊在總編金雨麟女士的呵護成長下皆能如期出刊,至於會務在新任總幹事郎憶菲女士的鼎力下,按部就班的逐漸步上軌道,古語道「事在人為」相信在總幹事以及會務同仁的戮力下,我們的表現是會讓人稱道與讚頌的,最近還有理監事及會員熱情贊助就是明證,盼眾鄉親皆能效尤,讓同鄉會能永續發展進而發光發熱,自是同鄉會之福!鄉親之福也!可喜可賀!謹以此短文為本會甲子年賀。
(浙江月刊 第5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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